没咽下去就呆呆地看着,林暮渝想伸手夺过狗盆,没想到野猫护食意识强,一爪子就抓在她的手背上,顿时她白皙的手背上就现出了几道血痕。
林暮渝下意识地叫了一声,大金才反应过来,“汪汪”叫着就要扑上去,野猫吓得一下蹿入了草丛,大金还要追,被她抱着身子拖住了。
“这么大一只狗还欺负猫呢,快点儿吃吧,待会又被抢了。”林暮渝看着自己的手背,吹了吹,上面已经渗出了血珠,想着还得请假去趟医院,她郁闷地拍了拍大金的脑袋,道,“你待会儿能陪我去吗?”
“去哪里?”迟简收拾好打算出门,路过院子时看见他们还蹲在这儿,就走了过来。他低头便看见了她的手,立马皱眉道,“大金挠的?”
林暮渝还没说话,迟简就把她拽起来,走前还回头威胁可怜又无助的大金说:“今天的罐头没了,回来就把你爪子剪了。”
七
迟简开车送林暮渝去医院,路上她跟他解释了原委,让他别误会大金。他冷哼一声道:“这么大一只狗还打不过一只猫,白吃这么多了,还是不能给它罐头。”
林暮渝转过头抿着嘴笑。迟简太神奇了,在外凶巴巴的面无表情,私下里却幼稚可爱。这样的人,她之前念念不忘,现在越接触越喜欢。他就像是一块柔软的棉花糖,让她情不自禁地陷进去,甜到心里的每一寸。
手上猝然的痛感拉回了她的神思,她和迟简的关系除了维持现状还能怎样呢?那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鸿沟,她不会主动跨过去,她向来自卑怯懦,于是选择将这份喜欢深埋。
迟简看着林暮渝的神情忽然灰暗,以为是她痛得厉害了,油门不自觉地又往下踩了踩。
处理完伤口,打了疫苗和破伤风针,林暮渝一个人看着狰狞的手背发呆,迟简去给她拿之后两天要用的药,突然有人似惊喜地叫了她一声。
“林暮渝!”
“祝齐?”
祝齐曾是林暮渝的同届校友,学临床医学的,他们会认识,是因为她经常去蹭他们系的课。后来参加工作,大家各忙各的,渐渐联系就少了,没想到他会在这家医院。
“被抓伤了?”祝齐也不见生疏,握着她的手仔细瞧着,迟简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扎眼的一幕。
迟简冷着脸走过去,无视祝齐直接对林暮渝道:“药都拿好了,再不回家就晚了。”
林暮渝把自己的手抽出来,看到迟简额头上的一层薄汗,立即问道:“你刚刚是跑过来的?”
等电梯的人实在太多,不过就是四层的楼梯,迟简走得急了点儿,他不以为意,林暮渝却要急疯了。她也不管什么场合,手贴上他的心口,不放心地询问:“会难受吗?你要不歇一歇?说过多少遍了,要安生养着的……”
祝齐作为医生,从只言片语里大概猜出来了迟简的病,挑着眉说:“要不坐一会儿吧,这边人多别再磕着碰着。”
男人之间的挑衅迟简自然是听出来了,他拽下林暮渝的手,盯着祝齐说:“没事儿,我身体特别好,能蹦能跳的。”
林暮渝简直要被迟简气死了,跟祝齐匆匆打了招呼拉着他就走。坐在车上,他也不开车,林暮渝拍拍方向盘,奇怪道:“为什么不走?你在生气吗?你……”
“又要让我冷静是吗?”迟简打断她,提了提声调说,“林暮渝,你不要总认为我身体弱,我……”他被祝齐刺激到,才有了危机意识。他一直以为他想尽办法把她留在身边,就有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是他得意忘形,忘了他们之间错过的时间,总会有人乘虚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