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观书知人
向尉缭下定单约稿。毫无疑问,这个约稿者便是嬴政。这些军令,当是后来尉缭在担任秦国国尉时,主持编撰并向秦军上下颁布的军规定令,后一并收录入《尉缭子》书中。(注1)
从《尉缭子》一书,我们不难看出尉缭的超常智慧,以及其对秦军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并最终帮助秦国统一了天下。让人费解的是,尉缭这样的高手,他的故国魏国为什么不能留而用之?待我们翻阅魏国的历史,却又不禁释然。把高手赶到别的国家,一向是魏国的“优良”传统。曾几何时,战国七雄,魏国最强,人才也是最多。遥想文侯当年,李悝变法了,强匡天下,威行四海,诸侯臣服。然而,前有商鞅、吴起、张仪、范睢,今又有尉缭,皆不世出之英才,只要魏国能留住其中一人,国运也许便会从此改写。可惜可叹的是,魏国却大方地将他们拱手让人,最终沦为鱼腩之国,也算是咎由自取了。(注2)
〖注1:《尉缭子》中最早写就的十二篇,在尉缭入秦后,根据形势需要,应该也做了相应的修改。比如在將理篇里道,“今夫系狱,小圄不下十数,中圄不下百数,大圄不下千数。十人联百人之事,百人联千人之事,千人联万人之事。所联之者,亲戚兄弟也,其次婚姻也,其次知识故人也。是农无不离其田业,贾无不离其肆宅,士大夫无不离其官府。如此关联良民,皆囚之情也。兵法曰:‘十万之师出,日费千金。’今良民十万,而联于囹圄,上不能省,臣以为危也。”当是针对秦国重狱任法的有感而发。治本篇云,“苍苍之天,莫知其极;霸王之君,谁为法则?往世不可及,来世不可待,能明其世者,谓之天子。所谓天子者,四焉:一曰神明,二曰垂光,三曰洪叙,四曰无敌。此天子之事也。”也可视做是对日后嬴政统一六国、开始行天子之事的提前的理论准备。
注2:关于《尉缭子》,一直被许多学者怀疑为伪书,然而,一九七二年四月,在山东临沂银雀山的一号、二号汉墓里,发现了一批战国时代的竹简,其中便有古书《尉缭子》,足以证实《尉缭子》确为战国时代之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