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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火已经灭了,忙了两个小时。南泰利耶警局带来一只寻屍警犬搜索这一带,说不定火场里有人。」

    「有吗?」

    「没有,不过我们暂停了一下,让狗的鼻子稍作休息。训犬警员说火场的气味太强烈,有此必要。」

    「说重点,霍姆柏。我现在有点急事。」

    「是这样的,他牵着狗随便走走,让狗远离火场。在仓库後面的树林里约七十五码处,狗却有了反应,於是我们开始挖掘。十分钟前我们找到一条穿鞋的人腿,好像是男鞋。埋得很浅。」

    「要命。霍姆柏,你得……」

    「我已经掌控现场,下令停止挖掘。我想先让监定人员来进行妥善处理以後再继续。」

    「做得非常好。」

    「但还不止如此。五分钟前,警犬又发现另一处,离前一个地点约八十码。」

    ※※※

    莎兰德用毕尔曼的炉子煮了咖啡,还吃了第二个苹果。她一页页翻阅着毕尔曼所写的关於她的笔记,确实相当诧异。看得出他花费了许多功夫整理这些资讯,甚至还找到一些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文件资料。

    她阅读潘格兰的日志时,内心五味杂陈。共有两本黑色笔记本,而且是从她十五岁开始记录的。当时她刚刚逃离第二对寄养父母——住在西格吐纳的一对老夫妇,男的是社会学家,女的是童书作家。莎兰德与他们同住十二天,发现他们对於收容她而对社会有所贡献感到极度自豪,而且他门也期望她能常常表达感激。有一天听到养母向邻人吹嘘并解释,社会上一定要有人来照顾那些明显有问题的年轻人,莎兰德终於受不了。我又不是他妈的社服计划!她真想大吼。到了第十二天,她从他们家的零钱罐里偷了一百克朗,搭上巴士到乌普兰瓦斯比,再转搭区间列车到斯德哥尔摩中央车站。六星期後,警方在哈宁格一个六十七岁的男人家中找到了她。

    这个人一直都还不错,供她吃住,她却无须回报太多。他只想看她裸体,从来没碰过她。她知道他会被视为恋童癖,却从未从他身上感受到丝毫威胁。她把他看成一个封闭、有社交障碍的人,最後甚至一想起他,还会觉得同病相怜。他们两人都不属於这个社会。终於有人看见她,报了警。一位社工费尽唇舌劝她控告那个人性侵害。她坚决不肯说他们之间发生过任何不当行为,何况她已经十五岁,又不违法。去你妈的。潘格兰就在此时介入替她担保,并开始写下关於她的日志,用意似乎是想减轻进而解除他自己的疑虑,但效果不彰。

    第一篇写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

    我愈来愈觉得莎兰德是我处理过的年轻人当中最无法驾驭的一个。问题是,我反对她回圣史蒂芬的决定是对是错呢?三个月内,她已经逃离两个寄养家庭,而且在逃离过程中,显然有可能造成某种伤害。很快我就得决定是否应该放弃监护职务,请真正的专家来照顾她。我不知道到底什麽是对什麽是错。今天我认真地与她长谈了一番。

    那回长谈的一字一句,莎兰德都记得很清楚。就在圣诞节前两天,潘格兰带她回自己家,让她睡客房。他煮了肉酱义大利面当晚餐,饭後叫她坐在客厅沙发上,自己则坐到对面的扶手椅上。她记得当时还怀疑潘格兰是否也想看她裸体,不料他却把她当成大人一样交谈。其实那是一场两小时的独白,她几乎闷不吭声。他仔细地分析现实状况,也就是说她现在得作出决定,看是要回圣史蒂芬或是和寄养家庭同住。他会尽力找一个她能接受的家庭,也坚持要她认同他的选择。他决定留她一起过圣诞节,好让她有时间想想自己的未来。她可以自己考虑,但圣诞节翌日,他就要一个明确的回答,还要她答应以後若有问题会来找他,不会再逃跑。说完便让她上床睡觉,自己则坐下来写了日志里的第一段。

    潘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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