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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他的样子
984年至195年期间,在美国洛杉矶连续犯下多宗命案。在犯罪现场,他都会留下特殊的标记——一个倒转的五角星。载入“约克郡屠夫”皮得·萨特克里夫。他在1975至1980年期间,在英国多地杀死13个女人。作案后,他喜欢在被害人手里塞入一张五英镑面值的钞票。这些标记行为的共同点事并非实现犯罪目的所必须的。因此,可以明显地反映出犯罪行为人的特殊心理需要。那么,在这三起系列杀人案中,凶手的标记行为是什么呢?从表面上来看,犯罪现场并没有留下凶手的明态标记。从潜态标记来看,最能够反映出凶手特殊心理需要的,恐怕就是那些个鲜明“报应仪式”,无论是用血墨解题获取密码,还是寓意为子宫的水囊,再到完美复制的火灾,都反映出凶手对“善恶有报”的执意追求。一方面,凶手表达出自己对死者的憎恨与愤怒,另一方面,他也通过这种报应仪式宣告自己有报复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视为是对自身犯罪能力的展示。反映在凶手的日常生活中,他可能是一个具有强烈的道德感,善恶观念分明,对任何侵犯自身行为均视为无限放大,甚至带有强迫观念(例如联想、回忆、对立思维等),进行图谋报复等等。

    从凶手实施的反侦查措施来看,他具有相当程度的反侦查意识及能力,切呈不断升级的形态。在三起杀人案的现场均无发现指纹。头发及完整足迹。从清除现场痕迹的手段来看,凶手在前两起案件中采用了事后清扫的手段,而在第三起案件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凶手使用了脚套。这会缩短他在现场停留的时间,且不会因再次接触器物留下新的痕迹。这表明凶手的作案手法日益娴熟,并具有一定的总结和提高能力,时时修正和盖上犯罪手段。在生活中,凶手也许对司法活动及法制时间高度关注,并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了解刑事侦查策略与措施。

    根据上述对凶手的属性分析及描述,方木认为凶手再次犯案,目标是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新闻事件当事人。犯罪地点为公开场合,房子手法取决于新闻事件的内容与性质,但一定体现出“报应仪式”的特点。同时,方木不无担忧地提出,凶手位了追求更强烈的轰动效应,很可能再次采用危害公共安全的手段。

    尽管方木对凶手的犯罪心理画像已经做到尽可能详尽,然而固定犯罪嫌疑人仍然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专案组经过研究,做出如下工作安排:第一,协同交通管理部门,查看三个案发现场附近的道路视频监控录像,寻找案发期间同时出现的可疑车辆。

    第二,通知网监部门,查找哦针对三起新闻事件及三起杀人案的网络评论中,内容措辞激烈,带有引导性及预测性(例如新闻媒体并未公布的案件细节)的发言人。

    第三,采取新闻封锁措施,案件侦破进展要绝对保密。同时,会同宣传部门,要求新闻媒体尽量减少对负面新闻的宣传与渲染,减少新闻当事人被害风险。

    在现有线索有限的情况下,上述侦查活动纯属不得已而为之,其范围之广,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见。于是,各路人马按部就班,纷纷忙碌起来。相比之下,方木暂时清闲下来。然而,在他心中却总有隐隐的不安,似乎自己忽略了什么。

    几天下来汇总至专案组的情报少之又少。一些专案组成员甚至动用了自己的刑事耳目。一章无形的大网悄悄地在C市拉开,然而,那条鱼,却依旧毫无踪影。

    方木无意全盘否定这些侦查措施,不过,在她看来针对这样的犯罪人,常规侦查思路很难发挥作用。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本起袭来杀人案相当于无动机案件。在没有明确嫌疑人范围的前提下,任何侦查活动无异于大海捞针。如果能进一步缩小嫌疑人的范围——

    方木觉得,自己还需要做点什么。

    宽城分局地下停车场总面积为180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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