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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回 一入万马堂,休想回故乡
后的驼峰上,赫然画着条五爪金龙。

    乐乐山失声道:“金背驼龙?”

    丁求道:“你总算还认得我。”

    乐乐山皱眉道:“你来找我干什么?”

    丁求道:“找你算账。”

    乐乐山道:“算什么账?”

    丁求道:“十年前的旧账,你难道忘了么?”

    乐乐山道:“我连见都没有见过你,哪里来的什么旧账。”

    丁求厉声道:“十七条命的血债,你赖也赖不了的,赔命来吧。”

    乐乐山道:“这人疯了,我……”

    丁求根本不让他再说话,双臂一振,掌中已多了条五尺长的金鞭。

    金光闪动,妖矫如龙,带着急风横扫乐乐山的腰。

    乐乐山一偏身,右手抓起了披在身上的羊皮袄,乌云般撒了出去,大喝道:“等一等。”

    丁求不等,金鞭已变了四招。

    乐乐山跺了跺脚,反手一拧羊皮袄,居然也变成了件软兵器。

    这正是武当内家束湿成棍的功夫。

    这种功夫练到家的人,什么东西到了他手里,都可以当做武器。

    眨眼间他们就已在这积水的长街上交手十余招。

    叶开远远地看着,忽然发现了两件事。

    一个真正的酒鬼,绝不可能成为武林高手,乐乐山的借酒装疯,原来只不过是故意作给别人看的姿态而已,其实他也许比谁都清醒。

    可是他却好像真的不认得丁求。

    丁求当然也绝不会认错人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叶开沉思着,嘴角又有了笑意。

    他忽然觉得这件事很可笑。

    但这件事并不可笑。

    死,绝不是可笑的事。

    乐乐山的武功纯熟、圆滑、老到,攻势虽不凌厉,但却绝无破绽。

    一个致命的破绽。

    他这种人本不可能露出这种破绽来的,他的手竟似突然僵硬。

    就在这一瞬间,叶开看到了他的眼睛。

    他眼睛里突然充满了愤怒和恐惧之色,然后他的眼珠子就凸了出来。

    丁求的金鞭已毒龙般缠住了他咽喉。

    “格”的一声,咽喉已被绞断。

    丁求仰面狂笑,道:“血债血还,这笔账今天总算是算清了。”

    笑声中,他的人已掠起,凌空翻身,忽然间已没入屋脊后,只剩下乐乐山还凸着死鱼般的眼珠,歪着脖子躺在那里。

    他看来忽然又变得像是个烂醉如泥的醉汉。

    没有人走过去,没有人出声。

    无论谁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死了,心里总会觉得很不舒服的。

    那杂货店的老板站在门口,用两只手捧着胃,似乎已将呕吐出来。

    太阳又升起。

    新鲜的阳光照在乐乐山的身上,照着刚从他耳鼻眼睛里流出来的血。

    血很快就干了。

    叶开慢慢地走过去,蹲下来,看着他狰狞可怖的脸,黯然道:“你我总算是朋友一场,你还有什么话要交待我?”

    当然没有。

    死人怎么会说话呢?

    叶开却伸手拍了他的肩,道:“你放心,有人会安排你的后事的,我也会洒几樽浊酒,去浇在你的墓上的。”

    他叹息着,终于慢慢地站起来。

    然后他就看到了萧别离。

    萧别离居然也走了出来,用两只手支着拐杖,静静地站在檐下。

    他的脸色在阳光下看来,仿佛比傅红雪还要苍白得多。

    他本就是个终年看不到阳光的人。

    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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