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提利昂(十一)
筒箭矢。
若问他的意见,提利昂会说这些准备大可不必。除非弩炮射出的长铁箭撞大运命中魔龙的眼睛,其他措施对女王的怪兽来说可谓聊胜于无。魔龙不会轻易就范。耍弄小把戏只会唤醒睡龙之怒。
龙的弱点在眼睛,绝不像某些古老故事说的在下腹。眼睛是龙头唯一的缺口,与之相对,龙下腹的鳞甲其实跟背脊和体侧的一样厚。更疯狂的举动是企图割开龙喉,这样做的“屠龙勇士”跟拿长矛去灭火无异。“魔龙之口散播死亡,”巴斯修士在《非自然演化史》中写道,“断不可与龙口争锋。”
两个新吉斯军团在前方盾墙相对,进行演习。他们的军士戴着马毛装饰的铁半盔,以难懂的方言喝叫下令。在没经验的人看来,吉斯卡利人的战斗力无疑大大强于渊凯奴兵,但提利昂对之并没有太高评价。新吉斯军团完全是按无垢者的方式装备和组织的……可太监们是视死如归的战斗机器,而这些军团士兵是只有三年服役期的自由民。
水井边的队伍延伸了足足四分之一里。
弥林周边一日行程内的水井屈指可数,因而打水队伍总是很长。大部分渊凯人习惯直接从斯卡扎丹河中取水,但远在医者警告之前,提利昂就认定这是个糟透了的主意。聪明些的渊凯人会自公共厕所的上游取水,但无论如何,他们总在弥林城的下游。
事实上,离城市不到一日行程的地方居然有完好的水井,说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围城战略一窍不通。她早该在每口井里投毒,迫使渊凯人去饮河水,时间一长对手便不战自溃。提利昂毫不怀疑,他父亲大人会采取这样的策略。
提利昂一行走到哪里,项圈上的铃铛声就跟到哪里。好悦耳的声音哟,搞得我想拿勺子挖人眼球。现在格里芬、达克和赛学士哈尔顿应已辅佐小王子回到维斯特洛了罢。我本该和他们一道回去……啊,不行,我还没找到妓女。弒亲是小意思,我要找到妓女,再用美酒抚平伤口。只可惜现在远在天边,戴着奴隶项圈,每走一步都有金铃伴奏,若是节拍掌握得好,说不定能奏一曲《卡斯特梅的雨季》咧。
探听流言蜚语没有比水井边更好的地方。“我亲眼看见,”当提利昂和分妮加入队伍时,一个戴生锈铁项圈的老奴正说着,“我亲眼看见龙咬下人的胳膊和腿,把人撕成两半,烧成灰烬与骨骸。人们逃啊逃,试图逃出竞技场,但我本是来看戏的,以吉斯众神之名,好一场大戏!我坐的是紫色长凳,龙应该看不上我。”
“女王爬到龙背上飞走了。”一个棕肤的高个女人说。
“她试图爬上去,”老人坚持,“但没做到。十字弓万箭齐发,不仅伤到了龙,我还听说有支箭正中女王那对可爱的粉色奶子中间。她摔了下去,被马车轮子碾死在阴沟里。我认识一个女孩,她认识的一个男的亲眼见到女王死去。”
在这群人里,保持沉默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提利昂就是忍不住。“没人找到尸体,”他开口。
老人皱起眉,“你知道个啥?”
“他俩在场啊,”棕肤女说,“就他俩,比武的侏儒,他们为女王表演过。”
老人眯眼向下看,这才正眼瞧了提利昂和分妮一回,“确实是那对骑猪的矮子啊。”
真是臭名远扬。提利昂略略鞠了一躬,懒得跟对方解释有头畜生其实是狗不是猪。“我骑的不是猪,是我老姐哟。你没发现吗,我们长着一样的鼻子?巫师对她施了咒,谁献给她一个大大的湿吻,她就能变回大美人儿。可叹的是,凡是跟她交往的,都宁可再多吻她一次,让她变回猪去!”
笑声四起,连老人也忍俊不禁。“既然你们见过她,”身后一位红发男孩道,“说说看,女王陛下到底长什么样?她真有那么美吗?”
我见到一位裹着托卡长袍、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