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几十万上百万的律师费,从来就没有心疼过。肖耀祖有那种自知自明,绝不认为老子天下第一、什么都懂。他在这一点上毫不怀疑,自己文化水平有限,所以对律师有很强的依赖性。
不过,他却从来不跟律师交朋友,而且总是走马灯似的换律师。他把他们当工具,为自己服务的工具。既然是工具,用得好是利器,用得不好,反而会伤了自己。他支付律师费,却从来不跟他们一起吃喝玩乐,这与他跟形形色色的政府公务员交往时的原则正好相反:只吃喝玩乐,从来不跟他们发生经济往来。
关于这一点,他自认为比一般的商人包括他哥哥肖光宗要高明很多。他只要结果不过问过程的工作方法,等于在自己和形形色色的政府公务员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至于律师怎么做——怎样钻法律的空子,怎样打法律的擦边球,甚至怎样买路行贿,那是他的事,跟他肖耀祖无关。
肖耀祖太清楚了,在内地做生意,需要躲过的暗礁险滩实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