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
店,鞋店的对面是文具店和一个银行的储蓄所,他都进去过。他同这储蓄所似乎也有关系,曾经存过钱取过钱,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似乎也有过妻子,又分手了,已不再想她,也不愿再想。
可他曾经爱过她。
似乎爱过,那也模模糊糊的。总之他觉得他曾经同女人有过什么关系。
而且不止一个女人。
好像是的。他这一生中总还应该有点什么美好的事情,可那似乎也很遥远,只剩下一些淡淡的印象,像曝光不足的底片,在显影液里再怎样浸泡,只有个隐约的轮廓。
可总还有让他动心的姑娘,留下些值得他回忆的细节。
他只记得她嘴唇小巧,线条分明,她说不的时候颜色是朱红的,她说不的时候身体是顺从的。
还有呢?
她要他把灯关了,她说她害怕亮光——
她没有说。
她说了。
好,不去管她说了没有,接下去是他到底找到他那钥匙没有?
他也就想起了他出门去赴的那个约会,其实也可去可不去,大家见面无非是天南海北闲扯,再讲讲熟人之间,谁在闹离婚,谁又同谁好了,出了什么新书,新戏,新电影。下回再去这些新书新戏新电影也就老而乏味。再就是某某大员有什么新的讲话,那话其实翻来复去不知讲过多少年了,早已是陈腔滥调。他所以去,无非是忍受不了独孤,之后也还得再回到他那凌乱的房间里来。
房门不是开着?
对,他推开房门,在摊得满地的书刊前止步,见那靠墙放的书桌边上正躺着他那把没有钥匙串的钥匙,只不过被靠在台灯座子上横放的一封要复而未复的信挡住,跨过书难进到房里反倒看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