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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十七章
,还会嫌弃它。她叹息地完成了一个抒发惆怅又表现懒散的哈欠,做了一个有意无意的深呼吸。房间里木墙、木地板和木家具都浮现了,她也便觉出了自己的气味与房间的气味互相渗透。

    她决定采取一个稍有些别致的活动,她拿起一把黑布阳伞,穿上拖鞋,踏着木楼梯在午睡的寂闷中下了楼,推开大门走了出来。外面的空气明显比家中炎热,好在树很多,又有些曲折迂回的长廊,她闲散地在西苑内游荡开了。院子比较大,到处可以看到古代园林的情调。花岗岩围墙内,有懒洋洋的池塘,有小石桥,有小河,水边有方亭,有古柏,也有柳树、杨树、槐树、桦树,一块块不算整齐的草坪和十几栋与自己家差不多的三层小楼。

    这些三四十年代的建筑,都住着像父亲这样的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晚上,经常有一些颤巍巍的老头老太太在院子里拄着拐杖散步。

    她有意走出长廊,在烈日下站了一会儿。阳伞罩着她,透过微微的烘热,她体会到树荫外的光天化日是什么样。太阳很直,伞影就踏在自己脚下,站着一动不动时,自己便是圆形伞影的中心。这种顶着太阳垂直而立的感觉,有点像在天地间独往独来。“沈丽,你怎么大中午的站在这里?”有人呼唤,是堂哥沈夏出现在长廊,她立刻无聊地叹了口气。

    两个人来到池塘边的亭子上。沈丽看了看方亭四边与四角亭柱相连的红漆木凳,上面粗糙的裂纹与尘土使她有点犹豫。沈夏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展开铺在长凳上,说道:“干净的手绢,我还没有用过。”沈丽看了看,在上面坐下了。沈夏侧坐在长凳上,很规矩的样子。沈丽把脚搭到了长凳上,用长裙将自己的双腿罩严,露出一双穿着草拖鞋的脚。自己的脚很干净很匀称地微微翘动着,五个趾头个个长得端正。想到古代女子的脚是人体一大隐秘,三寸金莲是女性最敏感的部位之一,目光中不由得露出好玩的微笑。

    沈夏问:“笑什么呢?”沈丽看着这段时间一直住在这里的堂哥,他那有些发胖的国字脸显得丰满光明,让人想起“窗明几净”这个成语,那双眼睛聪明漂亮,甚至带有女性的波光。在夏日的蒸热中,她隐隐闻到对方男性的体味,按说这种体味和父亲的体味有相似之处,一个老些,一个嫩些,他们有共同的血缘,也便和自己有共同的血缘,但不知为什么,她有些厌烦。父亲是上海人,母亲从绍兴到上海,也可以看成上海人,娘家的亲戚大多数是上海人,自己在上海人的家庭气氛中长大,对这个一身上海气的堂哥,却说不上喜欢。作为堂哥,他的上海气让她认同;但他要扮演另一个角色时,她就排斥了。

    沈夏和她共同消磨时间的最主要内容是音乐,他会拉二胡,会拉小提琴,沈丽喜欢弹钢琴。两人合奏的时候,沈夏常常表现得兴致勃勃,有无尽的热情,沈丽却往往感到兴味索然。她在音乐学院受过专业训练,对于沈夏的演奏技巧只是听之任之而已。一次,弹着弹着她停住了,合上琴盖陷入恍惚。沈夏则掏出指甲刀细心修剪起指甲来。看到沈丽注意的目光,他解释道:“从小喜欢拉小提琴,就特别注意保护指甲。”修了左手,接着又修右手。沈丽凝视着沈夏修指甲的动作,感到很无聊。

    现在,沈夏又掏出了指甲刀,细心修理起左手的指甲来。那一下一下剪指甲的声音,在中午的寂闷中显得十分清脆。他从拇指修起,然后顺序修食指,中指。每修完一个手指,便伸展到眼前仔细地欣赏半天。

    沈夏问:“你修指甲,先从哪个指甲开始?”沈丽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问题,略想了一下:“我好像从中指开始。”沈夏开始修他的无名指,又修小指,修完之后,一边用指甲刀上的小锉加工着一边说:“你认为五个手指哪个最重要?”沈丽不解地看着他,说:“你觉得哪个最重要?”沈夏说:“换个问法吧,你最喜欢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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