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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且告诉了凯蒂那个杯子平时摆放的位置,并且在电话里鹦鹉学舌地模拟了那个品牌的奇妙发音之后,凯蒂终于帮我搞清楚了我可以在哪里买到这个杯子。

    “恒隆4楼。”

    凯蒂在MSN上冷静地打过来一行字。

    我的心也像是那个杯子一样,碎了。

    当我在恒隆四楼终于找到了那家以奢侈生活用品(比如9400元一套的盘子和碗,比如1168元一个的沙发靠垫,比如一套一万三千块的刀叉餐具套盒……)著称的店后,当我在面对着神色高贵的服务生询问了半天终于看见了被我打碎的宫洺的那只杯子之后,在我可以清晰地从店员“你要买这个吗?”的冷漠口气中听出了“你怎么买得起这个”之后,我在那只被灯光照耀得流光溢彩的杯子前面傻了眼。

    它底座的玻璃台上,有一小块黑色的橡木,上面标着2200元的可爱价码。

    我口袋里装着我身边总共的800块现金,和信用卡只剩下1000块的透支额度,然后和那个2200两两相望。

    在站了大概十分钟之后,我掏出电话打给简溪。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稳冷静,但是眼泪还是没有忍住从眼眶里滚了出来。

    我并不介意对面那个睫毛像是两把巨大的刷子一样的女店员对我的眼泪表现出来的惊恐万分的表情,我只要听见电话里简溪温柔的声音,就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

    在我和简溪交往的这些年里面,我印象中的他永远都是像下午六点左右的夕阳一样,温暖的,柔软的,像是电吹风吹出的热风一样包裹着我乖巧的外表和怪异的内心。唯独的有一两次发火,也很快就平静下来。记得起来的有一次是我把正在喝的咖啡洒在了他外婆的墓碑上(……),还有一次是我把他两个月大的凯撒(他的金毛猎犬)一失手从台阶上摔了下去。

    在隔了很久之后的现在,他在电话里的语气听起来发了火。他在电话里对我说:“宫洺只是你的上司,一个普通的年轻男人,不要把他当神一样供奉起来。”我握着电话不敢说话。

    过了半个小时,他找到了我。他掏出信用卡帮我付了钱,然后看着店员把杯子小心翼翼地放进白色精致的纸袋里。整个过程,他都冷漠着一张脸。看起来和宫洺没什么两样。如果现在去楼下拿一件Dior的长毛衣套在他身上,他就可以去走秀了。

    之后我们从四楼慢慢地走下来。

    沿路经过的橱窗,差不多就是宫洺的生活展示柜。那些看起来非常眼熟的有着小蜜蜂LOGO的白色衬衣,那些看起来非常怪异的黑色长脖子的音箱,那一套白色的餐盘,那一条铺在宫洺公寓进门的那一条有着万马奔腾图案的地毯,那个穿着钢筋外套的小熊,那只蓝色的斜条纹的提包。我都认得它们。

    我回过头看着自己身边头戴着白色绒线帽子,身上穿着朴素的灰色毛衣的简溪,觉得他和宫洺是那么地不同。他真好看。

    我一把抱住他,把脸贴上他的胸膛,他的体温隔着毛衣传递过来。我可以听见他沉稳的心跳。毛衣温暖而细腻的质感贴在我的脸上,我觉得特别幸福。我轻轻地说:“虽然你并没有像宫洺那样被名牌和物质装点得高不可攀,但是我更喜欢这样的你。就算你现在是穿着100块的毛衣,我也觉得你就像王子一样……”

    我话还没说完,就感觉他身体僵硬起来,我抬起头,看见他尴尬的脸色,我还正在疑惑,就在眼角的余光里看见了他毛衣胸口处那个小小的LV的LOGO。

    我愤怒地指着他:“你!”

    他后跳一步,举起双手:“我可以解释……我妈妈买给我的……”

    “天下乌鸦一般黑!”我极其别扭地走出了恒隆。

    身后是简溪追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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