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遗传
声争吵也没有!也看不到孩子们为争夺东西而发生吵闹的现象,只有最温和的“打架行为”,即年龄大些的男孩子之间友好的摔跤。
弗里德曼和同事考察的拿佛和(印第安人的一支)儿童甚至比华人儿童更好静,当把他们抱起来并往前拉时,他们也不大愿意迈步,当让他们坐下时,立刻就弯着腰,当叫他们俯卧时,谁也不想爬一爬,通常,人们把拿佛和儿童的这种消极习性归因于婴儿背篼——一种把婴儿紧紧背在母亲背上的用具,但弗里德曼认为,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拿佛和婴儿相对的沉静显然是与生俱来的特性,这种特性使他们能够很适应婴儿背篼的限制,这婴儿背篼代表了文化创造和儿童素质之间切实可行的结合。
如果把人类看成是一种生物物种,那么,发现人类群体在其社会行为后面的生理和精神特征上有一定的遗传差异,这是不足为怪的,发现人类的这一本质并不会损害西方文明观点,我们并非被迫信奉生物学的统一性,以便肯定人类的自由和尊严,社会学者马文·布雷斯勒准确地表达了这一观念:“有人悄悄以生物学上的平等来作为人类解放的条件,这种思想严重败坏了自由概念,而且,它促使正人君子们对未来科学研究中的一些可能的、‘令人烦恼的’发现感到惊恐不安,这种不适当的反知识主义是双倍的倒退和堕落,因为它很可能是完全不必要的。”
我要进一步指出,遗传多样性给我们带来的最大财富是希望和自豪,而不是绝望,因为我们人类是一个单一的物种,而不是两个或更多的物种,我们是一种伟大的生育体系,基因通过这一体系在每一代人中流动、混合。由于这种流动,人类世世代代都分享有一种共同的天性,在此天性范围内,比较次要的遗传影响以变化着的形式在性别之间、家族之间和整个群体之间循环,要了解这—生物学统一性的重大意义,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智力介乎黑猩猩和人之间,遗传上又永远和两者分离,语言和高等思维能力的进化仅次于人类的更新世古猿幸存至今,我们的精神该有多么痛苦!我们对它们该有什么义务?神学家们会说什么?我们是否应划分世界,把它们的智力进化引向人类水平,并且根据智力和技术平等原则订立条约,建立一个双物种领地呢?或者,我们是否应该设法使它们肯定不会发展成更高级的物种?更糟糕的是,如果我们和智力高于人类的超人类共处,而他们把人类视为仅仅是一种次要的同科动物,而且面临如何处理我们这一道德问题,那我们又将陷入怎样的困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