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有机界的结构
越了已知的物理平衡作用的形式(特别是按照勒·夏托列 [LeCelier]原理,发生“平衡位移”时的部分补偿作用)。
第一个方面,我们看到,结构的调整,首先取决于一个总的自身调节作用,其次是由起调节作用的各个分化了的器官来保证。例如根据马考洋(Markosjan)的研究,血液凝固的多种因素,产生一种从种系发生学上看已经古老的自发的调节作用(可能从腔肠动物开始),然后这些因素受到第一个调节器官即激素系统的控制,最后又受第二个调节器官即神经系统的控制。
由此而来,第二个方面,一个生命结构包含一种与有机体在其整体方面起机能作用相联系的机能作用,这样,这个生命结构就担负或包含了一个在生物学意义上可以用子结构相对于整体结构所起的作用来确定的功能。在生命领域里,这个事实是很难提出异议的;但是在各种认知领域里,我们看到有些作者却用结构主义来反对任何功能主义的情况,这种意见将留在以后来加以讨论。
第三方面,让我们注意,与有机结构的这种功能性质紧密联系,就是这些有机结构具有一个各种物理结构所不知道的方面(除非对物理学家来说),这就是要和意义联系起来。这些意义,在行为领域里对生命主体来说是明显的;尤其是行为领域里的本能结构,使种种遗传的“意义的标志”(动物行为学家说的种种IRM:天赋行为机制[innate releasing mechanisms])都发挥了作用。但是,从出现了生物学上所特有的正常与不正常的区别之后,这些意义在任何功能活动中就不是明显的了。例如在出生时有窒息危险的情况下,血液的凝固立刻会产生一个神经系的调节作用。
但是生物体内平衡并不只有生理学上的意义。现代生物学结构主义的主要成就之一,就是已经能够抛弃掉把一个基因团作为许多孤立基因的聚合体来看的形象,而是看成一个系统,在系统里,这些基因象多布赞斯基(Dobzlon”),繁殖了几代之后,来研究它们的比率时,是可以验证的。还不止如此,变异的基本过程不再是突变,而是遗传上的“再组合”,这是形成新的遗传结构的主要工具。
在胚胎发生学领域中,自从发现了“形成体”(organisateurs)、结构的调节作用和复生作用之后,已经开始了的结构主义倾向,因瓦廷顿(addington)的研究工作而越发加强了,他引进了“血缘恒定”(homeorhesie)的概念,也就是在发育中的能动的平衡,对于围绕着“胚胎顺序”(creodes)即胚胎发育必须遵循的途径可能有的偏差,能够起补偿作用。但瓦廷顿尤其指出了在胚胎发育过程中以环境为一方。遗传综合体为另一方之间的相互作用(表现型的形成),并且强调了这样一个事实,表现型就这样成了基因团对于环境刺激的反应,选择就在这些“反应”上进行,而不是在遗传型本身上面进行:由于进行了这样的选择,才有“遗传同化作用”即把获得的性质固定下来的可能性。总的说来,瓦廷顿在环境和有机体的关系上看到了一种控制论的回路,使得环境在制约有机体的同时,有机体也在选择他的环境。这里自身调节结构的概念超越了个体和种群本身,包括整个由环境X 表现型X 种群遗传库所组成的复合体。总之,从演化的意义上来看,这种解释是带基本性的。但是,正象还有作者仍然认为胚胎发育完全是先天形成,从而否定了后生成(epigenese)概念的价值(相反,瓦廷顿却恢复了这个概念的全部意义),近几年来有时有人主张整个演化作用是由建立在脱氧核糖核酸(DNA)构成成份基础上的组合系统所预先确定的。要是这样,那就是某种预成论的结构主义对于演化论本身的胜利了。如着重新确立环境的地位,那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