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流言始于封锁,谣言止于公开
预防措施。流言、谣言止于公开,政府的许多信息事关人民的利益,首先要通过规范政府的行为减少流言、谣言的产生,还要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同时,提高媒体对民生的关注度,特别是要在各种媒体上开辟专门反映老百姓呼声、反映社会不公现象的专栏;在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处理相关问题的机制,让社会矛盾得到及时关注和化解,避免矛盾的积累和激化。此外,应该在通畅、高效的利益诉求机制建设上,不断完善人民信访制度。同时,可以运用先进的信息传播技术,如热线电话、手机接收发布短信、领导者博客、网上留言等,广泛收集社会矛盾信息、民众关注焦点,及时发布政府声音,减少流言、谣言产生的机会。
资料链接 “第一时间”的新闻稿
2004年3月14日凌晨4时23分,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前进村一皮具厂员工宿舍发生重大火灾,7人死亡,9人轻伤。5时30分大火被全部扑灭。6时左右,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接到警情电话,7时,新闻办公室有关领导都已到达火灾现场展开调查,当天上午10时,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发布了火灾的第一篇新闻稿,公布了基本情况以及死伤人数。从突发事件发生到新闻向公众发布,不到6个小时。
四要善于击破流言、谣言。流言、谣言的产生有其特定的主体,传播有一个可以描述的过程,因此,流言、谣言的破除关键是要抓住特定的主体,在时间上掌握主动。一方面,领导干部既要严格要求政府公务员秉公执法,又要要求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尤其是对相关处理决定不服的人员,要告知其权利和责任,引导公民按正常、合法的途径进行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对已经形成的流言、谣言要迅速采取行动。及时与流言、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进行交流,告知传播流言、谣言的危害性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制止其违法行为。要积极利用媒体,引导舆论,及时、广泛地公开事情的处理过程和真相。媒体在流言、谣言危机中起着双刃剑的作用,聪明的领导干部要善于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让真相走在流言、谣言的前面。
五要关注和重视网络新闻和网络传言,充分发挥政府对网络的领导和引导作用,提高政府对网络的监管能力。为了让领导干部在流言、谣言危机中有法可依,国家应当积极开展相关的立法活动,规范公民的言论行为,在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打击恶意行为人借助现代传媒技术,制造流言、谣言,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六要加强消除流言、谣言的法规制度建设。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有效与媒体合作,消除流言、谣言,具有重大的意义。该条例的颁布,使政府将有关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有力规范了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今后,还应该继续完善这方面的法规建设,使广大领导干部在应对流言、谣言时真正有法可依,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