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维泰利斯先生的杂耍班
啊!巴伯兰妈妈,巴伯兰妈妈啊!
多么不幸,她不在这儿,无法保护我。
假使我有勇气,我一定会说,昨天晚上巴伯兰还责备我是皮包骨的瘦鬼呢,嫌我的手脚太细弱。但我懂得:这样插嘴毫无用处,只能招来灾祸。因此,我默不作声。
“这样的孩子,一手可以逮一打。”老人说,“说句实话,这是个城里的孩子,因此干庄稼活肯定不行。您让他驾牛犁地试试,看他能干多久?”
“十年。”
“顶多不超过一个月。”
“可您瞧瞧他呀!”
我站在桌子的一头,在巴伯兰和老人之间,被他们推过来推过去。
“这样吧,”老人说,“不管怎样,我要他了。不过,听着,我不是买他,我向您租,每年给您二十法郎。”
“二十法郎?”
“已经是高价啦,我先付款,您可拿到四块漂亮的面值一百苏①的大洋,还可以即刻把他摆脱掉。”【①苏,法国辅币名,二十个苏等于一法郎,即五生丁。】
“我如果留着他。孤儿院每月给我不止十个法郎。”
“价钱多少,我清楚。七个法郎也好,八个法郎也罢,可您还得养活他。”
“他将来能干活。”
“要是您觉得他能干活的话,您就不会想把他打发走。人们从孤儿院领走孩子,并不是为了得到抚养费,而是为了叫他们干活,使他们变成替人赚钱而不拿钱的人。还有,他如果能为您做事,您会把他留下的。”
“不管怎么说,我每月都可领取十个法郎。”
“相反,要是孤儿院不把孩子给您而给了别人,那您就什么也得不到了.您跟我做交易,那就不用有这个顾虑,只要您把手伸过来就行了。”
老人往口袋里摸了摸,掏出应钱包,从中取出四枚银币,噹噹响地往桌子上一摊。
“您想想,”巴伯兰嚷了起来,“这孩子总有一天要找到父母的。”
“那有什么关系?”
“抚养他长大的人定有重赏,要是当初不抱什么希望的话,我才不多管闲事哩!”
“要是当初不抱什么希望的话,我才不多管闲事哩!”巴伯兰这句话使我对他又增添了几分厌恶感。多么刁钻的人哪!
“正因为您现在对他父母已不抱希望,”老人说,“您才把他赶出门外。再说,他的父母万一露面,他们去找谁?当然找您,而不是找我,对不对?他们并不认识我。”
“但是您先找到了他们呢?”
“那咱们一言为定:假如有一天他找到父母,咱们就平分酬谢。我加到三十法郎。”
“四十法郎。”
“不行,您要这么多钱不可能,这小孩将来也帮不了我很多忙。”
“您想让他为您干些什么呢?要结实的腿,他有,要粗壮的胳膊,他也有。我坚持刚才说的。不过,您觉得他适合于干点什么呢?”
老人带着讥笑的神情看了看巴伯兰,小口小口地喝干了杯中的酒。
“给我作个伴吧,”他说,“我老了,有时一到晚上,经过一天的劳累之后,遇上恶劣的天气,我心情总是闷闷不乐,他可以帮我解解闷。”
“毫无疑问,他的腿干这点事倒是足够结实的。”
“不见得很行,因为他还得跳舞,翻觔斗,走路。走路之后又得翻觔斗。简而言之,他要在维泰利斯先生的杂耍班里充当一个角色。”
“这个杂耍班在哪儿?”
“维泰利斯先生嘛,正如您应当料想到的那样,就是我本人。这个戏班嘛,既然您想认识认识,那我就让您看看。”
说罢,他掀开羊皮袄,取出一只奇怪的动物放在手里。那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