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 第二十二讲
当得如是果,自然不会遭遇到盗贼的侵夺。释迦牟尼佛曾经说过:人们的财产,天然的应该分为五分:一分是国家的。一分是盗贼的。一分是水的。一分是火的。一分是不肖的子孙的。也就是政府要征收你的捐税。盗贼可以抢夺。水可以淹了。火可以烧掉。遇到败家的子弟,马上替你卖尽用光。然则我们自己的财产,我能分派到几分呢?所以拥有财产的人,不趁自身的存在而修行布施,那真是愚痴啊!以下讲到:丁二、离不与取而行施。经上说:离不与取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最胜无比,悉能备集诸佛法藏。不与而取,虽是一草一木之微,是盗窃的行为。诸佛法藏者,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是为三世;东西南北,四维上下,是为十方。时间上的三世;空间上的十方,随时随处,都有佛宝出世。集合十方三世的许多佛宝,是为诸佛。诸佛所共同觉悟的真理,以及指示佛弟子修行的方法都是法。法的里面包容了不可思议的功德,是为法藏。经上的意思是:修学佛法的菩萨,如果能够远离不与而取的盗窃行为,更能实行三种布施的话。那末!他便能获得甚多的财宝,而且不会遭遇到他人的侵夺。更进一步,对于十方三世诸佛的法藏,他都能通达。他所有的一切,于同等地位的人们当中,是最殊胜的,是无可与比的。以下讲到:丁三、离非梵行而行施。经上说:离非梵行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其家贞顺,母及妻子,无有能以欲心视者。梵行、清净的行为是为梵行;非梵行,就是秽恶的行为。贞、是女人们的贞操。顺、是指妻子能服从丈夫。欲心,是淫欲的念头。世间上不清净的行为,无过于男女淫欲,然而为了后代的延续,对于正式结婚的夫妻,佛教是许可的。至于在夫妻的限制而外,不论男女,如果有淫乱的行为,不但是佛教认为是邪行,是非梵行,就是国家的法律,社会上普通的道德,也是不容许的。所以男女两方均应该有守贞的义务。过去专制时代,重男轻女,守贞的义务,专门责备女人,所以如果有任何一个女子,因抗拒强暴,守贞而死,国家下命令,为他竖贞烈的牌坊,并且将他的事迹,写进历史,这都足以表示贞节的可贵。所以经上的意思是:修学佛法的人,如果没有淫乱的非梵行,而且更进一步的能修行布施,他不但能获得他人不能侵夺的财宝,他的妻子也能保守贞节,服从随顺,享受著夫倡妇随的天伦之乐。并且不相干的外人,没有一个人,胆敢以淫欲心,拿眼睛偷看他的母亲和妻子的。古人说:淫人妻女,妻女淫人,这种因果报应的道理,是与佛教不谋而合的。各位听众!社会上关于情杀的命案,或有伤风化恶行为的案件,报纸上差不多是天天有的。国家的法律,社会道德,皆不足以制裁。世风日下,道德沦亡,这是多么可怕的现象啊!我们信仰佛教,和修学佛法的人。都有宣传佛法,改变恶风气的责任,望大家共同努力。今天讲到这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