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解(李炳南老居士著)
兔毛尘,再七分为水尘。
├水尘七分为金尘,再七分为实极微,再七分为色聚微
┌(喻)┼色聚微七分名极微之微,不可更分。
│├实极微名最极微,天眼可见。
┌身─色(众微聚)┐└色聚微及极微之微,名假极微,天眼亦不可见。
五蕴┤┌受(前五识)│
└心┼想(意识)├从因缘生,本无实性。
├行(末那)│
└识(阿赖耶)┘
┌空无义,因缘所生,自体不实。
┌各经举释各有异┐├虚空义,无粗相身,有微妙色。
“空”┼有一至二十之数├约有四义┤
└为契时机语有异┘├心空义,心不著物,一切俱舍。
└法空义,空为诸法之实相。
┌谛观身心┐┌烦恼障灭
├但见五蕴┴我执空┴度分段生死
“度一切苦厄”┤
├蕴从缘生┬法执空┬所知障灭
└都无自体┘└度变易生死
┌蕴色┐┌从假入空
节二阐明色空┤├┼从空出假
└我空┘└空假相即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表解)
┌幻有因缘,原无自性┐
├此色无此,色性曰空│(随缘不变)
“色不异空”┤├从假入空,照了实性
├湿波喻色,湿水喻空│
└波湿水幻,波岂非水┘
┌空幻四大,造作色法┐
├空不见形,形从空幻│(不变随缘)
“空不异色”┤├从空出假,照了因缘
├湿水幻波,水岂离波│
└水波湿同,水不异波┘
┌真如有随缘德
├故真如即万法
┌诸法无性,缘生有相┐┌万法真如┼真如有不变性
├无性真空,缘生幻色││└故万法即真如
“色即是空”├体相不离,空色不二││
空即是色┤├─中道一义,照了分别
├幻外无真,故曰真空││
├真外无幻,故曰幻色││┌真空能成幻有
└如波即水,水即是波┘└真空幻有┼幻有必覆真空
├真空显幻有灭
└幻有不碍真空
┌造
┌色┤
│└受
│┌外—(苦乐)
├受┤
│└内—(忧喜)
“受想行识”│┌有相
亦复如是┬┼想┤
││└无相
││┌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
│├行┤
││└烦恼二十六—不定四
││┌前五—眼、耳、鼻、舌、身
│└识┤
│└六意—七末那—八阿赖耶
└前释蕴假体,兹补释假用
┌昧于因果┐
┌凡夫┤├执著妄有─┐
│└执有身心┘│┌立有诸法
│┌不了缘生┐│├方便断空
(附)├二乘┤││├次及人空
契机│└执有五蕴┼法有人空└方便契机┼进而法空
说法│┌虽了缘生│├后说中道
├中乘┤│└利钝不次
│└不达无性┘
│┌照了诸法┐
└菩萨┤├色空中道
└缘生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