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
很少应用,因为这个形式几乎总是把这些变化掩盖起来。如果一个资本由百分比形式
80
变为百分比形式
90,
那末,我们就看不出,这个变化了的百分比构成即90c+10v,是由v的绝对减少引起的,还是由c的绝对增加引起的,还是同时由二者引起的。要看出这一点,我们必须有绝对的数字。而在研究下述的各个变化情况时,整个问题恰恰在于这种变化是怎样发生的,80c+20v变为90c+10v,是由于不变资本增加、可变资本不变,如12000c+3000v变为27000c+3000v(百分比形式是90c+10v);或者由于不变资本不变、可变资本减少,如12000c+3000v变为12000c+13331/3v(百分比形式也是90c+10v);或者由于二者都发生变化,如12000c+3000v变为13500c+1500v(百分比形式还是90c+10v)。我们现在正要依次研究这些情况,因此,尽管百分比的形式十分方便,我们只好放弃不用,或者只是把它当作次要的形式来使用。
1、m‘和C不变,v可变
如果v的大小发生变化,那末C要保持不变,C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即不变资本c,就要和v以同额但按相反的方向发生变化。假定C原来=80c+20v=100,现在v减为10,C就只有在c增加到90的时候,才能仍旧=100;90c+10v=100。一般说来,如果v变为v±d,即v加上d或减去d,那末,c就必须变为c-(±)d,即必须以同额但按相反的方向发生变化,这样才能符合当前这种情况的各种条件。
同样,当剩余价值率m’不变,但可变资本v变化时,剩余价值量m必然发生变化,因为m=m‘v,而m’v的一个因素v已有了一个不同的值。
这个场合所假定的各种前提,使我们在原方程式
p‘=m’v/C
之外,又由v的变化,得到了第二个方程式:
p1‘=m’v1/C
其中v变为v1,现在应当求出由此而引起变化的利润率p1‘。
这个利润率可以由如下的比例求出:
p’:p1‘=m’v/C:m‘v1/C=v:v1。
也就是说,在剩余价值率和总资本不变时,原利润率和由可变资本的变化而产生的利润率之比,等于原可变资本和变化以后的可变资本之比。
假定资本原来象上面所说的那样是:
I、15000C=12000);现在是:
II、15000C=13000);
在这两个场合,’=100%,I的利润率20%和II的利润率131/3%之比,等于I的可变资本3000和II的可变资本2000之比,即20%:131/3%=3000:2000。
可变资本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我们先拿一个增加的例子来说。假定一个资本原来的构成和发生作用的情况如下:
I、100‘=50%,p’=81/3%。
现在,可变资本增加到30;按照前提,要使总资本保持不变,仍然=120,不变资本必须由100减少到90。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在剩余价值率仍然是50%的情况下,就必须增加到15。因此我们得到:
II、90;‘=50%,p’=121/2%。
我们首先假定工资不变。这时,剩余价值率的其他因素,工作日和劳动强度,也必须保持不变。因此,v的增加(由20增加到30),只能表示所使用的工人人数增加了二分之一。这样,总的价值产品也将增加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