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一 地理二
府。宋为东京,建都于此。金改南京,宣宗南迁,都焉。金亡,归附。旧领归德府,延、许、裕、唐、陈、亳、邓、汝、颍、徐、邳、嵩、宿、申、郑、钧、睢、蔡、息、卢氏行襄樊二十州。至元八年,令归德自为一府,割亳、徐、邳、宿四州隶之;升申州为南阳府,割裕、唐、汝、郑、嵩、卢氏行襄樊隶之。九年,废延州,以所领延津、阳武二县属南京路,统蔡、息、郑、钧、许、陈、睢、颍八州,开封、祥符倚郭,而属邑十有五。旧有警巡院,十四年改录事司。二十五年,改南京路为汴梁路。二十八年,以濒河而南、大江以北,其地冲要,又新入版图,置省南京以控治之。三十年,升蔡州为汝宁府,属行省,割息、颍二州以隶焉。本路户三万一十八,口一十八万四千三百六十七。壬子年数。领司一、县十七、州五。州领二十一县。
录事司
县十七
开封,下。倚郭。祥符,下。倚郭。中牟,下。原武,下。旧以此县隶延州,元初隶开封府,后复为延州,县如旧。至元九年,州废,后来属。鄢陵,中。荥泽,下。旧隶郑州,至元二年来属。封丘,中。金大定中,河水湮没,迁治新城。元初,新城又为河水所坏,乃因故城遗址,稍加完葺而迁治焉。扶沟,下。阳武,下。旧隶延州,至元九年,州废来属。杞县,中。元初河决,城之北面为水所圯,遂为大河之道,乃于故城北二里河水北岸,筑新城置县,继又修故城,号南杞县。盖黄河至此分为三,其大河流于二城之间,其一流于新城之北郭睢河中,其一在故城之南,东流,俗称三叉口。延津,下。旧为延州,隶河南路。至元九年,州废,以县来属。兰阳,下。通许,下。
尉氏,下。太康,下。洧川,下。陈留。下。
州五
郑州,下。唐初为郑州,又改荥阳郡。宋为奉宁军。金仍为郑。元初领管城、荥阳、汜水、河阴、原武、新郑、密、荥泽八县及司候司,后割新郑、密属钧州,荥泽、原武隶开封府,并司候司入管城。领四县:
管城,下。倚郭。荥阳,下。汜水,下。河阴,下。
许州,下。唐初为许州,后改颍川郡,又仍为许州。宋升颍昌府。金改昌武军。元初复为许州。领五县:
长社,下。长葛,下。郾城,下。襄城,下。临颍。下。
陈州,下。唐初为陈州,后改淮阳郡,又仍为陈州。宋升怀德府。金复为陈州。元初因之。旧领宛丘、南顿、项城、商水、西华、清水六县。至元二年,南顿、项城、清水皆废,后复置南顿、项城。领五县:
宛丘,西华,商水,至元二年,省南顿、项城入焉,后复置。南顿,项城。
钧州,下。唐、宋皆不置郡,伪齐置颍顺军。金改颍顺州,又改钧州。元至元二年,又割郑州密县来属。领三县:
阳翟,下。新郑,下。密县。下。
睢州,下。唐属曹州。宋改拱州,又升保庆军。金改睢州。元因之。领四县:
襄邑,下。倚郭。考城,下。仪封,下。柘城。下。
河南府路,唐初为洛州,后改河南府,又改东京。宋为西京。金为中京金昌府。元初为河南府,府治即周之王城。旧领洛阳、宜阳、永宁、登封、巩、偃师、孟津、新安、渑池九县,后割渑池隶陕州。户九千五百二,口六万五千七百五十一。壬子年数。领司一、县八、州一。州领四县。
录事司。
县八
洛阳,宜阳,下。永宁,下。登封,下。中岳嵩山在焉。巩县,下。孟津,下。新安,偃师。下。
州一
陕州,下。唐初为陕州,又改陕府,又改陕郡。宋为保义军。元仍为陕州。领四县:
陕县,下。灵宝,下。至元三年,省入陕县,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