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权与相权
,立即以“朋欺”(庇友欺君)之罪,把汪广洋贬往边远的广南地区。事过之后,明太祖想到他的计划又被汪广洋毁于一旦,怒气更甚,更想到,汪广洋复入为相已经两年有余,这么长的时间,他竟一点也没起到让他回来的作用,这样玩忽忘恩,真是罪不容诛!他越想越气,最后终于派出一行专使,要他们捧着赐死汪广洋的敕书,加急前往追赶汪广洋,在哪里赶到,便在哪里宣诏,立即加以执行。专使是在汪广洋乘船行抵太平之时把他赶上的,汪广洋便是死在那里。
处置了汪广洋,给胡惟庸的震动很大,同时明太祖对他的不满也越加显然,时时对他公开加以责斥,使他更加惶恐不安。不久,又查出汪广洋被赐死时,有个从死的妾陈氏,竟是获罪后妻女并皆入官的陈知县的女儿。明太祖朱元璋得知此事,不觉更为震怒,他说:“没官妇女,上给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给?”他敕令法司要彻底追究此事,于是从丞相胡惟庸以至六部堂属各官都因此负有罪责。这时,明太祖对胡惟庸的责怪更加显然,连胡惟庸的左右也都显得惴惴不安。有人说朱元璋所以要这么频频斥责胡惟庸,是因他已怀疑胡惟庸似有异心,想以严威加以震慑,并可使其左右由于恐惧而分崩离析,可以泄出密谋。这种说法并无确据,不过那时有人上变告密倒是确有其事。最早上变的人是御史中丞涂节,他首告胡惟庸结党谋反。与之相呼应的是另一个被谪为中书省属吏的御史中丞商暠(hào),他也揭发了胡惟庸的很多阴私。
明太祖处理这事很为迅急,告变之后,立命廷臣即予审讯,审究出了谋叛人员,便即予以处决,连告变人涂节,也因廷臣说,“节本预谋,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可不诛”,便也与胡惟庸和另一主犯,即曾与汪广洋共同疏劾过李善长的御史大夫陈宁,都同时杀了。
上变告叛原属非常大事,所告的又是在职的左相,更是非同小可。依理而言,办这类事不能操之过急,总得穷本溯源,才能一网打尽,无人可以幸免。但这件事却竟做得这么草率马虎,使人觉得实在有些费解。对于此事,历来便有决然相反的两种说法。其中的一个说法认为,明太祖所以要这么做,其意确实是想保全李善长,李和胡是亲戚,又是他的举主,深究下去不会全然不受连累,只有草草了之,才能确予保全。另一说法则与上说完全相反,持此说的人认为,明太祖在决心废除宰相制后,便已感到对他威胁最大的还是李善长,为了巩固帝业,必须除掉这一隐忧。胡惟庸被告称谋叛,证据原并不足,深究下去,可能连胡惟庸也不会被坐成死罪,更难牵连上李善长,不如迅即认定谋叛是实,即行杀掉,案子放在那里,倒好借此另做文章。他连上变的涂节也全不放过,也是为了一切都已死无对证,倒可便于妥善安排。这一说法有类于事后追论,都是据事而言,说来倒也头头是道。
在胡惟庸被诛之始,事态的发展倒是确乎很像有意保全李善长。以历代通例而言,身为举主,被举荐的人以谋叛被诛,即不随同被杀,因而获罪总是难免的。而李善长则是不但并未获罪,却反又有管理御史台之命,重又登上朝堂。不仅他是如此,就连他的弟弟,与胡惟庸是儿女亲家的李存义,李存义的儿子,胡惟庸的女婿李佑,他们也都一切安然,全都无事。事情如此出人意料,难怪曲意保全之说一时甚嚣尘上了。然而事情实在并没有完,表面上虽很平静,暗中却很紧张,胡惟庸的罪状一直都在查证着。
表面上的平静竟保持了五年,到洪武十八年(1385),麻烦开始轮到了李家。麻烦是从李存义和胡惟庸是至亲而首开其端。有人告发李存义和他的儿子李佑,说他们不只是胡惟庸的至亲,实在也是共同谋逆的同伙,不应任其漏网。这祸端来势不小,伙同谋逆,不但本人是个死罪,连族人也不免要受些牵连。但明太祖对此事的发落却特别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