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 灿如阳光——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卢加胜
战争、抗洪抢险、演习对抗等活动,由甲方说了算,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看完协议,陶英笑了:“你不就是要我支持你工作,不拖后腿嘛,我签!”
但是,很快陶英就明白那份协议的分量了。
卢加胜一年回不了一趟家,家中的老人和所有家事全凭她一人照料。她去部队探亲,没住几天,卢加胜就急着送她走,因为部队有任务了。女儿出生时,她难产,险些送了命,可卢加胜因为参加集团军装甲专业先训示范教学任务,直到一个月后才回到家。
可她没有责备卢加胜,因为她是签了协议的。
卢加胜也很遵守协议。只要两人在一起,他总是想办法给妻子补偿。每次休假回家,他都使劲地干家务,洗衣、做饭、带孩子,什么都干。妻子怀孕的时候,反应得厉害,什么都吃不下,就想吃虾,他就去给妻子买了,做熟了,然后蹲在床边一个一个地剥给妻子吃,自己却一个也舍不得吃,尽管那是很小很小的虾。妻子就感动,就说他好,说他懂感情,说到哪去找这么体贴这么细心这么好的男人呢!跟妈妈说,跟妹妹也说。以后再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想他的好,想他对自己的细心照顾,再大的困难就自己挺过去了。
卢加胜用协议坚强着妻子的精神和意志,也用爱和关怀温暖着妻子的心,就为自己能毫无羁绊地做一个好军人,就为让嫁了军人的妻子可以义无反顾地和他一起牵手走过九十年的约定……
战友们都知道卢加胜没有钱。他们还都知道卢加胜轻易不外出,原因是他怕外出花钱。卢加胜之所以怕外出花钱,是因为他有太多的地方需要花钱。
2006年,师里的调查组去他的老家走访。听说了他见义勇为的事,村支书就说,他那留着一些东西,不知是否有用。说着就去抱出了一摞灰扑扑的旧账本,翻给他们看:
五组郭开能100元;五组陈新民100元;四组罗玉珍100元……一共五位,每一位名字上都按有红手印。支书说,这是卢加胜委托村里转给孤寡老人的慰问金。
卢加胜的老家在四川营山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那里经济比较落后,家里经常入不敷出。入伍前,家里有两间木架土坯房,后来年久失修成了危房,又无钱盖新房,父母只好住到哥哥家。入伍后,卢加胜除了要攒钱接济父母外,每年还要省出500元钱,寄回家乡,资助同村的贫困户。至今已坚持了12年。那账本上,还记着他几次为村里修路捐来的钱。
除了家乡,卢加胜的钱还有许多别的去处。比如战友得了癌症,他送去1000元。偶尔走在街上遇到肢体不全的残疾人,他必要给上5块、10块。汶川大地震,第二天他就捐了2008元,后来特殊党费他又交了1100元……
因为卢加胜很少外出,所以战友们就说,这使他火车上见义勇为的壮举具有了偶然性。那么必然性是什么呢?
卢加胜至今记得少年时的一件事。那时他上小学二年级,因为中午要在学校吃午饭,每天家里就用搪瓷缸装一点米,再用玻璃瓶子装一点咸菜给他带到学校去,中午在学校的食堂把米蒸了,就用咸菜下饭吃。一天下雨,路很滑,他不小心摔了一跤,装咸菜的玻璃瓶子摔碎了,菜也洒了。到中午吃饭时,他捧着蒸好的米饭,却没有菜了。这时候,一个父亲过来给自己的孩子打了1毛钱的菜,他在一边看着,难免有点眼巴巴地,不想那位父亲看了看他,顺手又拿出1毛钱,对食堂的师傅说:给他也打1毛钱的菜。那一刻,他好感动,他感觉自己太幸福了!
一个原本只能看着别人吃菜的孩子,因为在无助时得到的那一次关爱,从此铭记不忘。
随着他的渐渐长大,他对“1毛钱的菜”的理解也渐渐长大:当一个人需要帮助时,哪怕是1毛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