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决不肯积留银钱给后人
只求我自己不妄取丝毫
澄侯四弟左右:
余往年在京曾寄银回家,每年或百金,或二百金不等。一以奉堂上之甘旨,一以济族戚之穷乏。自行军以来,仅甲寅冬寄五百十金。今年三月,澄弟在省城李家兑用二百金,此际实不能再寄。盖凡带勇之人,皆不免稍肥私橐,余不能禁人之不苟取,但求我身不苟取,以此风示僚属,即以此仰答圣主。今年江西艰困异常,省中官员有穷窘而不能自存者,即抚藩各衙门亦不能寄银赡家,余何敢妄取丝毫?兹寄银三十两,以二十两奉父亲大人甘旨之需,以十两奉叔父大人含饴之佐,此外家用及亲族常例,概不能寄。
(咸丰六年十一月廿九日与四弟国潢书 公元1856年12月26日)
澄侯四弟左右:
往年在京城时,每年往家中寄银子或者一百两或者二百两不等。一是用来孝敬老人买些甘美食品,二是用来帮助贫穷的家族亲戚。自从带兵打仗以来,仅仅前年冬天寄回五百一十两。今年三月,澄弟在省城李家兑用了二百两银子。现在我这里实在不能再寄。凡是带领军队的人,都免不了稍稍填肥私囊。我无法禁止别人不白拿,只求我自己不白拿。我用这种作法示范于僚属,也用这种作法报答圣主。今年江西艰难困苦非比寻常,省里官员有贫穷困顿到不能自存的,即使是抚藩各衙门也无法寄银两赡养家眷,我怎么敢乱取一丝一毫?现在寄回银子三十两,用二十两作为奉养父亲大人饮食之需,用十两作为奉养叔父大人美味之助。此外家庭用钱以及接济亲戚族人的常例钱全都不能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