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血染的思想
铁面无私,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执法就不能看人下菜碟。也就是说一个法一旦立了就得执行,包括对立法者本人,立法者也不例外。你不能说这个法是我立的我就不执行了,执行你们,这不对。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商鞅不能说是作法自毙,而且我们反倒应该说商鞅是为了新法壮烈牺牲。这是我们要肯定商鞅的。但我们也要看到另一面。哪一面?问题所在。我认为问题不在商鞅这个人,而在商鞅的法。是商鞅的法本身有问题。第一,商鞅的法是严刑峻法,很严酷。比方说他有条规定叫“弃灰于道者被刑”。什么叫“弃灰于道者被刑”?就是你把这个垃圾倒到马路边上要受刑。这就太苛刻了,当然我们不提倡随地倒垃圾。但你不能说倒垃圾就要砍掉一只手或怎么样,过严。而且他这种严是针对老百姓的。国君也不会到路边倒垃圾嘛,贵族也不会到路边倒垃圾。这是针对老百姓的。这是他第一个问题,立法太严。第二个问题,执法太酷。据史书的记载商鞅有一次一天之内在渭水之滨处决囚犯七百人。史书的记载是“渭水尽赤”。整个渭河水都红了。有必要杀这么多人吗?有那么多坏人吗?这就不是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不能用这句话为商鞅辩护。是为了建立专制统治而不惜滥杀无辜。这个是必须批判的。第三点,商鞅的法是不准议论的。商鞅的新法颁布后,当时全国上下议论纷纷,全国各地不断地有人跑到京城“上访”,说这个新法实在是不好用。过了几年以后?可能有些人感觉到商鞅改革还是有道理,那这些人又跑到京城来“上访”,说这个新法还是不错的。商鞅不管。你以前说我不对现在说我对也不行,统统流放。乱民,我的法是可以议论的吗,你说好都不行,不准议论。那请大家想想,这是什么法啊,它是维护统治镇压人民的法。它没有保护人民的条款也没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因此在他们的“法治”下面人民一旦被捕是没有辩护权利的。商鞅就是这样。商鞅想谋反吗?不可能。他怎么想谋反呢?但说他谋反他就谋反。商鞅被捕后没有公开审判没有律师辩护,对不对,没有什么公示,都没有,不由分说就杀了。谁杀的,他自己的法。这就叫作法自毙了。所以商鞅的死既是壮烈牺牲也是作法自毙。所以商鞅是死于自己的学说和主张。
【画外音】易中天教授认为,商鞅之法太过严苛,严刑峻法,刻薄寡恩。商鞅设立“连坐制”去管理民众,却没想到有一天自己因“连坐制”而身亡。商鞅的确“作法自毙”。如果说商鞅还算是死于自己学说的话,那韩非连自己的政治主张都没实践他怎么也会死于自己的学说和主张呢?
【正文】韩非也是死于自己的学说和主张。韩非的学说是什么学?相当大一部分成分是阴谋学。韩非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阴谋学家。请注意不是阴谋家是阴谋学家。他著作里有大量的阴谋诡计。比方说韩非讲过这么一个故事。他说楚怀王有个心爱的女人叫郑袖。这个郑袖是个了不得的女人,在历史上也是很有名,很得宠。郑袖很得宠但这些君王都好色啊。后来这个楚怀王又得了一个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据说也是别国送来的。这个新来的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就得宠了。那郑袖怎么办?郑袖就跑去找这个女人,说妹妹啊你真漂亮,你确实太漂亮了,怪不得大王这么喜欢你。你知道大王喜欢你什么吗?这女人听了马上就问,那姐姐你说大王喜欢我什么?大王最喜欢看你用袖子遮口的动作,觉得你这个动作太优美了。那这个女人就想,那我要邀宠啊,以后我见了大王就遮出来。以后每次一见到楚怀王,楚怀王一跟他说话这美人马上就用袖子遮口。楚怀王就奇怪了,这什么毛病啊。就问郑袖,郑袖,这人怎么回事啊。郑袖就说臣妾不知道。楚怀王说你有什么不知道的,说说说,到底怎么回事。不好意思大王啊,臣妾听说她是嫌大王口臭。楚怀王说是吗?试试看。大家有一次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