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离奇的死亡证明
继承,难道能推脱其有关责任吗?
我特意就曾传耀夫妇的户口问题采访了其户口所在地——江城区渔洲派出所。该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说:曾传耀夫妇的户口一直属我所管辖。他们的生死证明应该由我所出具才有效,而其他的任何一家派出所都无权出具这样的证明。这位负责人称,居民死亡后,首先得有医院的证明以及民政部门和居民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死亡证明,然后再由死者亲属亲自往所辖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最后,派出所必须派专人前往调查,经属实后才能办手续,进行户口吊销。像这样的事情关系到公民的生死问题,应特别慎重。同时,这位负责人还特意指出:城东派出所所出具的那份“死亡证明”不是使用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而是行政印章,即使曾传耀的证明是由他们出具,这个印也是无效的。
很显然,此事的“罪魁祸首”应是派出所出具的那份“死亡”证明,那么,派出所又会有怎样的回答呢?城东派出所一位负责人对我称,那份证明的确出自他们派出所,但是到底谁写的目前还不知道。他称此事发生后他们极为重视,的确是他们出现的错误,他们当即就迅速出具了新的证明。这位负责人还称,他是1997年3月后才调到该所的,那份证明出来时他不在,所以对当时的有关情况真的是一无所知。他说,是不久前曾传耀的律师来电询问此事时,他才获悉此事,当时,他很吃惊,并拿回复印件进行认真核查,证实“证明”真的是出自派出所。这说明以前的工作的确存在问题,他意识到此事非同小可,立即向市局的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市局局长、政委、纪委书记等有关主要领导同志很重视,指令迅速调查清楚,妥当处理好此事,让当事人少受损失。
当我举着那份“死亡”证明上的字迹问:既然这的确是出自城东派出所,而且上面还有派出所的大红印章,请问这上面的字迹到底是谁的呢?对方慌忙转过头,很是难堪地走开了。当我还想问及其他的具体事宜时,对方忙称其他的事不便多说,最好到分局去找领导采访。
那么,诱发了以上那一连串奇特而又可笑事端的派出所证明到底出自谁人之手?那上面的城东派出所“公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1999年12月27日上午,我顶着寒意逼人的海风,在阳江市江城区公安分局采访了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称,此事发生后,市公安局和区分局领导均很重视,并通过多种途径妥善处理好了曾传耀夫妇的问题。随后,市局将那份“死亡”证明上的“城东派出所”公章上交市公安局技术部门,后又送往广东省公安厅技术部门鉴定。经省厅有关专家认真鉴定,证明上的公章确系城东派出所公章无误。但此证明上的公章,是城东派出所的行政专用章,不是用来吊销户口的专用章。区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公安局纪委对城东派出所全体民警以及有关联防队员进行集中调查,经市局对相关字迹材料进行笔迹检验,证实“证明”上的字迹不是城东派出所相关人员所为。
既然这份盖有派出所大红印章的神秘证明不是派出所有关人员的手迹,那么到底又是谁的呢?那位神通广大的孙秀珠到底是从何种渠道得来此“证明”的?这位负责人经过分析后认为有两种可能:第一,是个别民警外出办案过程中不慎遗失了盖有公章的空白便条,被外人捡到后充分利用;第二,也不能排除个别素质差的民警,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开出盖有公章的空白证明,偷偷地交给了犯罪嫌疑人孙秀珠,从而使其能够大胆妄为地从事非法活动。至于那张判了曾传耀老夫妻“死刑”的证明到底出自何人之手,此事究竟是谁人在背后一手操纵,对方称只能在抓到孙后才能见分晓,但在案发后,这个孙秀珠早就潜逃到外地藏匿起来了。
据了解,阳江警方曾多次派专案组前往深圳等有关地方追捕与情夫黄某一起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