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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文献会(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岁)


    老师您看:在官司没了之前,没人敢“赏”我一碗饭!我可大言:凡在官司没了之前,犹豫给我这碗饭吃的;在官司过后,我绝不回头来吃这碗饭!——这是古话所说的“贫贱者骄人”!这是一个有人捧骂无人敢请的臭文人的一点臭架子!……

    也许,我的“罪状”多得很。可是,我多希望那些张九龄诗里“相猜”的动物能够真正发掘出我的“真面目”。——他们若吸到我的骨髓,击中我的“劣迹”,我就悻悻然小丈夫,也心服口服。可是,他们像长舌妇一般的搬弄的是什么?能使我不暗中好笑么?能使我这没修养的人不出尔反尔么?

    所谓文化论战以来,即以我们师徒二人而论,老师试想:真正了解我们之间的关系的有几人?真正相信姚从吾没从背后捣鬼的有几人?老师再想想:谁会想到您从来就是反对我乱写文章的?谁会知道您压根儿就是一个老是努力阻止我“闹事”的一个人?……

    外面谣诼如彼,我内心的感慨还多着呢!他们谣言说一个“教育机关”(台大)支持我,可是我亲眼在法院看到钱思亮校长写给胡秋原“立委老爷”的委琐信——一封毫无大学祭酒风度的信,——这就是“教育机关”对我的“支持”!他们又谣言一个“研究机关”(“中研院”)支持我,他们写这段文字的时候,自己用的却正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办公桌!而我呢?想在“中研院”拿胡秋原在“中研院”的薪水的三分之一部拿不到!——这就是“研究机关”对我的“支持”!他们又谣言姚从吾如何,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却觉得:姚从吾即使不是一个怕事的人,也是一个不好事的人。这样一位老先生,非但不会有心情来唆使我;甚至要等梁实秋先生出面替自己学生说了话,他才肯帮自己先生进行这块安身立命之地。……

    一年半来,因我而被冤枉的,曰胡适、曰姚从吾、曰吴相湘、曰殷海光、曰陶希圣。此五位先生,谁是好人,谁是坏蛋,天下自有公论,不过扯在我头上而说唆使云云,则完完全全是厚诬!我不甘心使此五人因我受谤,也不甘心我个人横被打手之恶名,故此诬陷奇案,我非打个水落石出不可!

    南港学苑,乃某些清白学人养清处白之地,彼等因过分清白,反视李敖,自然双眉紧敛,忧心忡忡,或以引狼入室,殊非他们之福;但他们何不想想:引狼入室,固非他们之福,然而放虎归山,难道是他们之福吗?

    人间趣事,如今可添一章。

    此事形同春梦一常春梦醒来,恍悟儒林内史,还如一梦中。……

    我在文献会被请出门。“中央研究院”不准进门,接连的事件,使我深刻感到:原来一个人,坚守原则,不入国民党;坚守原则,跟国民党打官司;坚守原则,我手写我口、决心做党外,到头来会混得没有职业,混得已到手的职业会失去、没到手的职业会泡汤。但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些啊这些,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岂不都是求仁得仁的必然结果吗?

    最有趣的,陶希圣在拉我加入国民党不成,老羞成怒,在《文星》愈闹愈凶的时候,终于对我反目相向,在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上写短论批我。他先写了一篇《保全台大的名誉》(1964年9月2日),其中说台大有好学生,“但是不肖的学生亦间有之。如某杂志最近几个月,连续刊载某毕业生诬蔑台大的文章,叛师毁友,极尽其架空造谣刻薄恶毒之能事。台大在校师生以及海外师友看见此种文章,至少感觉其为母校之羞,无可容忍。”“中国人一向有不入官府、不打官司的风尚。我们亦不愿鼓励任何人打官司。但是我们认为台大对于这种玷辱校誉的事情,应该依法追诉,无所用其姑息。”四天以后(1964年9月6日),他又写了一篇《谤书》,其中说:“市场上出现一部书,名为《胡适评传》。这本书只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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