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侦查-1
年提出来的。然而它当时仅下达到侦查员和检察长,是为了坚定他们的精神,至于我们这些局外人,又晚了二十年才知道--当它在报纸文章的从属句子和次要段落里当作一件早已周知的事情挨骂的时候,我们才知道。
原来,在那人们记忆中阴森恐怖的一年,安得烈?亚努阿里耶维奇(很想讹念为亚古阿里耶维奇)?维辛斯基在他的一篇驰名于专业界的报告中,根据极端灵活的辩证法精神(无论国家的公民,以及现在的电子机器,我们都不许可按这种辩证法行事,因为对他们说来早就县县不是就是不是),指出人类永远也不可能判明绝对真理,而只能判明相对真理。由此他迈出了两千年来法学家们所不敢走的一步:那么可见侦查和审判所能查明的真相,也不可能是绝对的,而只能是相对的。因此,在签署死刑判决时,我们反正永远也不可能绝对地确信,我们所处决的一定是有罪的人,而只可能是某种程度上接近有罪的人,在某种假设上、在一定意义上有罪的人。也许维辛斯基本人当时对这种辩证法安慰的需要并不下于自己的听众。从检察长席上叫嚷quot;把所有的人都当作疯狗枪毙quot;的时候,他这个既凶恶又聪明的人心里明白,被告是无罪的。很可能,他和布哈林那样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大师都曾抱着极大的热情致力于为法庭上的谎言进行辩证法的修饰:布哈林觉得,如果连个罪名都没有就死掉,未免太愚蠢、太窝囊--他甚至需要找到自己的罪过!而对于维辛斯基来说,感到自己是一个逻辑家总比感到自己是一个露骨的下流坯更愉快些。
由此产生一个最实用的结论:寻找绝对的罪证(罪证都是相对的)、无疑的证人(他们可能说得不一致)是白费时间。至于相对的、近似的有罪证据,侦查员不用罪证也无须证人,不必走出办公室,quot;不仅依靠自己的才智,而且依靠自己的党性感觉、自己的道德力量quot;(既依靠睡足了、吃饱了和不挨打的人的优越性)quot;和自己的性格quot;(下毒手的毅力),也能够找到。
当然,这一套理论比拉齐斯的指示要雅致得多。但本质是一样的。
只是在一件事上维辛斯基不够彻底,离开了辩证逻辑:不知为什么他同意子弹依然是绝对的……
这样,先进法学的结论,沿着螺旋形的发展轨道,又回到了古希腊罗马前的或中世纪的观点。像中世纪的刽子手那样,我们的侦查员、检察长和审判员一致同意把受侦查的人的招认看做是有罪的主要证据。
然而,朴拙的中世纪为了退出合意的供认,采用了戏剧性如壮观手段:拷问架、轮子、火盆、锯齿杆、插木橛子。在二十世纪,有了发达的医学和不少的监狱经验,认为利用这种强烈手段quot;加温quot;是多余的。在大规模应用时--是累赘的。并且除此以外……
除此以外,显而易见的还有一个情况:斯大林从来也不把话说死,总是要下属们自己去领会,他则给自己留下后退的狼窟,好去写《胜利冲昏头脑》。对成百万人进行有计划的摧残,毕竟是人类历史上的创举,不管自己的权力多大,斯大林对于成功还是没有绝对的把握。在巨大的材料上作试验比在小材料上情形可能不同。但一九三七年和一九三八年的中央通令中有过关于quot;施加肉体影响quot;的指示。在任何情况下,斯大林始终应当披着天使般纯洁的法衣。因此,应当设想并没有开列过刑讯和凌辱方法的情冲印发给各个侦查员,而只不过要求每个侦查处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供指定数目的全部招认了的家兔。只不过讲过(口头上,但经常地),一切旨在实现崇高目标的办法和手段都是好的,谁也不会因受侦查的人的死亡而追究侦查员的责任;狱医应当尽可能少干预侦查的进行。想必曾经举行过同志式的经验交流,quot;学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