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群岛之港
战而弃,现在虽然可以继续躺着,但是已经根本躺不下去了。我们可笑地用两腿蹭地,屁股朝前,挪到板铺外面坐起来。
难道我是个胆小鬼?我原来觉得并不是。在开阔的草原上我曾钻进过炮弹爆炸的火网,我曾敢于乘车通过明知埋设了反坦克地雷的小道。当我把炮兵连带出包围圈并且再次返回去抢出一辆打坏了的quot;嘎斯quot;的时候,我始终是十分镇静的。那么我为什么不揪住一只这样的人面耗子,把他的鲜红的嘴脸按在沥青地上使劲搓搓?他太幼小了?--那就冲着他们的头头们去吧。不能……。在火线上有一种附加的意识(也许全然是虚假的)使我们变得坚强:是我们军人的团结感?是我个人行为的适当感?是义务感?然而此时此地却是无所适从的。没有条令。一切全要凭摸索才能弄明白。
我站起来,朝他们的一个头目转过身去。在紧挨窗口的二层铺上,所有抢去的食品都摆在他面前:小耗子们一星半点也没有往嘴里放,他们有纪律。这个贼头的脑袋的前半部分,即两足类身上通常称为面孔的那个部位,是大自然怀着嫌恶与憎恨的心情捏塑出来的,但也可能是他的禽兽生活使他变成了这个样子。歪斜松垂的脸肉,低额头,原始社会的刀疤和门牙上镶的现代的钢齿冠。他的一双小眼恰好足以看到他所熟悉的目标而决不能观赏世界上美好的事物。他用这双小眼看着我,好像一头野猪注视着驯鹿,他深知随时都可以一拳把我打翻。
他等着。而我做了什么呢?蹦上去哪怕在这兽面上擂它一拳再跳下来回到过道里?瞎,我没有这样做。
我是个卑劣的人吗?在这以前我一直觉得不是。但是,在被掠夺、被屈辱了以后,再乖乖地肚皮贴着地爬回板铺下面,我觉得太委屈了。我恨懑地对贼头发话,我说既然你们抢走了吃的,至少该在铺上给我们腾个位子。(嗯,作为一个城里人,作为一个军官,这不是个很自然的要求吗?)
结果呢?贼头同意了。要知道我这就等于自愿放弃了咸肉,等于承认了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威,等于暴露出与他的观点相似--他也会赶走最弱者。他命令两个灰色的中立人物离开靠窗口的下铺,把位子让给我们。那两个人顺从地离开了。我们在最好的位子上躺下。对于我们的损失我们还难过了一阵子(我的马裤没有引起盗贼们的兴趣,这不是他们的制服。可是一个扒手已经在摸瓦连金的毛料裤子。他看中了这东西)。只是天快黑的时候我们才听到邻人的悄悄的责难:我们怎么能央求盗贼们的庇护,把两个自己人赶到铺底下去?也仅仅是在这时候我才像被针扎一样意识到自己的卑劣,我的脸发烧了(以后许多年,每当回想起这件事我还是脸红)。睡在下铺的灰色囚犯们都是我的兄弟,五十八一l-乙,是被俘人员。我不是在不久以前还发誓和他们共命运吗?怎么这会儿就已经把他们往铺下赶了?诚然,当盗窃犯欺侮我们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出来替我们说话--但是既然我们自己都不战斗,他们为什么要为我们的咸肉去战斗?足够多的残酷战斗早在战俘营里就已经使他们失去了对高尚行为的信念。毕竟他们没有做过有损于我的事,而我却做了损害他们的事。
我们就是这样像一窝小猪一样用腰,用鼻头冲撞着、冲撞着,为的是至少有朝一日我们会变成人……为了变成人。
但是,即使对于一个新犯人,尽管他在递解站被剥一层皮,去一层壳,递解站也是非常非常需要的。它使他能够逐步地向劳改营过渡。因为一步完成这样的过渡是人的心脏经受不起的。他的意识不可能马上在这一片漆黑中判明方向。需要逐步地过渡。
还有,递解站给予他一个和家庭联系的表面机会。他在这里写出第一封合法的家信:有时候是告诉家里他没有被处决,有时候是通知发配的方向。总之,是一个被侦查的,用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