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姐
就难怪后来索隐派种种的猜测了。极端的例,有如蔡孑民的以民族主义释,以男女比满汉;这么一比,书中的女子一个一个地都变为男人。像这样的说法,未免过当。我们仍当从本书去找回答。
我认为它有两种或两层的解答,均见于第十三回,一在本回之首,一在本回之末。这里先说第一层。凤姐在梦中秦氏对她说:“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一二六页)说句白话也不过说她是“巾帼英雄”罢了,未免有点庸俗,然而本书写来却不庸俗。她的所以能够比并男子,既不在装扮形容上,也不在书本知识上(此所以凤姐不识字却无碍其有学名),而在于她的见识才干上。凤姐不仅可以比并男子,且可能胜于男子,冷子兴所云是也。
以荣宁二府大观园为典型环境,以宝玉和十二钗为典型人物,而其批判的对象却不限于封建家庭,看他的写法似非家庭所能局限。甲戌本第一回脂批所谓“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作者当日或因政治的违碍而有所避忌,故每多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亦即脂批所云“托言寓意”。我们今天若求之过深,不免有穿凿附会之病;若完全不理会它,恐也未免失之交臂。
书中宁荣二府,其排场之豪华阔大,不仅超过封建社会一般的富贵家庭,就是当年满洲的王府怕也不会那样阔。自可解释为浪漫主义的表现,夸张的笔法等,而在书中出现了人间幻景的风光,恐不止卖弄才华,或有更深的用意。其写元春归省还可以说“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第十六回,一五六页),至于秦氏之丧,地地道道贾家的事,这是书中第一个大场面,充分表现了他们的奢侈和僭越。而且作者虽删去“淫丧天香楼”的回目及本文,却并不曾取消这事实。现第十三回留下许多未删之笔,第五回秦氏还是吊死的。她以邪淫而死,身后办事却那样“恣意奢华”。以棺木而论,书中四大家族之一薛蟠就说:“拿一千两银子只怕也没处买去”,其他可知。(或以为买棺木一事模拟[32])这不仅是一般的奢侈,且是这样极端不合理的浪费。其尖锐的讽刺,无情的抨弹,因天香楼已改为暗场,现在读下去还许不甚觉得;假如保存了原稿,这第十三回应当说是全书最突出、最火炽、最尖锐的一回了。我们觉得这样删了很可惜,但对于可卿说,她的形象这样就蕴藉一些,比较洁净一些,和后文的风格也比较调和,或亦未为全失也。
凤姐出场后第一桩大事为“协理宁国府”,也是她生平得意之笔。第十三、十四回笔墨酣畅,足传其人,第十四回写“伴宿”一段,尤为简括。甲戌本脂批所谓:写凤姐之珍贵、英气、声势、心机、骄大是也[33]。又庚辰本总批说:“写秦死之盛,贾珍之奢,实是却写得一个凤姐”,话也不错,未免稍过其实。盖此两句,作意甚深,写凤姐固是一大事,尚非惟一的大事也。
即使只写凤姐,而其意义恐也不限于个人,她整理宁国府时,于第十三回曾总括该府的混乱实情:
头一件是人口混杂,遗失东西;第二件,事无专执,临期推委;第三件,需用过费,滥支冒领;第四件,任无大小,苦乐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纵,有脸者不服钤束,无脸者不能上进。——此五件实是宁国府中风俗。(一三三页)
除了这五条,在本回之末更有两句诗的总评:“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这两句话对于上文提出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回答。虽指的是凤姐,却不限于凤姐。其意义有二:其一,裙钗胜于金紫,也就是女子胜于男子,符合本书开首总评:“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也合于第二回宝玉“女儿水做的,男人泥做的”那样的说法。原来书中屡以凤姐比男人,以男人为标准,总似在尊男,实际尊女;名为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