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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来自大西北风情的歌唱:《巩乃斯的马》和《内陆高迥》
曜/ 无声的崩毁”,难怪抒情主人公要叹惜:“孤独的内陆”. 短短的几句诗用抽象的描述已经形象地显示出一片广阔的天地,一种遗世独立的境界。紧接着,视点凝聚在一个独行于天地之间的旅行者身上,也同时引申出“在路上”的主题——昌耀信奉“诗的‘技巧’乃在于审美气质”的“自由挥写:我写我”善养“之”气“,故而下面的诗句完全打破了常规,它是一行诗,但却是八个单句组成的其长无比的一行诗,自然,你可以把它分开来读,但组织在一起的单句却仍让你有一种透不过气来的急促感觉,与前面凝重缓慢的节奏完全成为一种对比,而描述也由前面的抽象旷远的描写转化为精雕细琢,几乎像电影里的特写镜头:

    一个蓬头垢面的旅行者西行在旷远的公路,一只燎黑了的铝制饭锅倒扣在他的背囊,一根充作手杖的棍棒横抱在腰际。他的鬓角扎起。兔毛似的灰白有如霉变。他的颈弯前翘如牛负轭。他睁大的瞳仁也似因窒息而在喘息。我直觉他的饥渴也是我的饥渴。我直觉组成他的肉体的一部分也曾是组成我的肉体的一部分。使他苦闷的原因也是使我同样苦闷的原因,而我感受到的欢乐却未必是他的欢乐。

    这种精细的描绘给我们勾勒出一个为了追求什么而义无反顾地前行的旅行者形象,使人震动的不仅是他的肮脏、贫穷、疲惫,更是他那种一往无前地前行的形象--我们直觉地感受到这样的旅行者一定有一个值得他追求的目的与一种信念的支撑,这几乎是一个求道者的形象。值得思考的是,这个旅行者是现实中的,还是仅仅是抒情主人公想象中的?进而,他是过去的、现在的、还是将来的?这些问题也许并不重要,因为他可以是其中的任意一种。他甚至可以是“我”的过去、或者是“我”的另外一个分身--然而无论是谁,一往无前地在路上行走的他,与也曾经如此前行的“我”之间却间隔了无尽的距离--即使同是追求者,即使同时意识到有同类的存在,对个体来说仍然是彻骨的孤独,于是那句慨叹像音乐的主题句一样重新响起:

    而愈益沉重的却只是灵魂的寂寞/ 谁与我同享暮色的金黄然后一起退入月光宝石?

    诗歌下文转向这个在路上的旅行者的视点,他“穿行在高迥内陆”,“不见村庄。/ 不见田垄。/ 不见井垣。”视点马上又提升到一个极高极高的地方,也许是从天上的上帝的高度,两个贬抑的意象,将雄伟的自然贬抑为极渺小的东西:“远山粗陋如同防水布绷紧在巨型动物骨架。/ 沼泽散布如同鲜绿的蛙皮。”而读到下面一句,我们可以确认这就是上帝的视点:

    一个挑战的旅行者步行在上帝的沙盘。

    贬抑的意象将上面极力夸饰的高迥的内陆高原比作沙盘,在上帝眼里,也许人世的追求注定就像蚂蚁在沙盘里行走那样可笑吧?这个意象有一种宿命的悲剧性。然而贬抑的意象在这里却产生一种崇高的感觉,因为这里有一种与宿命抗争的精神,一种迎接上帝的挑战的精神--面对广阔的内陆高原所象征的世界、命运,人也许是渺小的,然而他的那种不屈的意志,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追求的精神,却是无法被战胜的……于是诗歌引申出一个既是写实的又是象征的结尾:

    “河源/ 一群旅游者手执酒瓶伫立望天豪饮,随后/ 将空瓶猛力抛掷在脚底高迥的路。/ 一次准宗教祭仪。/ 一地碎片如同鳞甲而令男儿动容。/ 内陆漂起。”

    在这里,伫立河源的一群旅游者--应该也包括那个孤独的抒情主人公与那个执著的旅行者吧--汇聚在一起,进行一次类似酒神节的祭仪。这里有一种达到圣地的豪壮,类似于朝圣者达到圣地之后的欣悦迷狂——然而,这种祭仪却有一种悲壮甚至悲怆的色彩,使得犹如神圣的祭仪的行为似乎又加上了一种疯狂的宣泄因素:且不说全诗反复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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