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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王安石变法:励精图治,利弊参半
、兴修水利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改革尝试为他的全国性变法积累了经验。

    同时,王安石提出了“三不足”的精神,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种精神体现了他坚定的改革信念和勇敢的担当精神。他认为,改革不能因为天象的变化而停止,不能因为祖宗的制度而墨守成规,不能因为别人的议论而退缩。

    宋神宗即位后,面对北宋中期的困局,也希望能够进行改革。他起用王安石,支持他进行变法。1069年,王安石拜参知政事,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标志着变法的正式开始。

    二、变法核心内容与实施路径

    (一)富国之法

    1

    青苗法

    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抑制高利贷,解决农民在青黄不接时的资金困难。具体来说,青苗法规定,在每年青黄不接时,由官府向农民提供低息贷款,农民在收获后偿还贷款时,只需支付一定的利息。

    青苗法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政绩,强制农民借贷,将这些贷款变成了一种变相的赋税。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在某些地区,农民如果拒绝借贷,就会受到官府的刁难和惩罚。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失去了青苗法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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