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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寻乌的商业-1
,每担豆价七元五毛(每升一毛半),约计抽去百分之四,每年可抽行佣三百元。何子贞是本城人,住在东门外,小时很苦,平远中学毕业,河南矿务学校读了两年,回来当小学教师,当了八九年,古柏、潘丽都是他的学生。民国十六年清党前后,古、潘等领导的“合作社派”,和何子贞领导的“新寻派”发生冲突。民国十六年四月打一仗。民国十七年,三二五暴动把何子贞赶跑。四月,何子贞恢复势力,大出头,大罚革命派的款子,后来又做公安局长、警察队长,渐渐发了些财,在近郊买了田地。他在民国十四年以前,即没有与合作社派冲突以前,是代表商业资本势力的,起始组织“留粤学友会”,开办平民义学,时在民国十年。民国十四年六月,合作社派在县城开大会,革命派势力长起来,何便与封建豪绅妥协,并且取得了对封建派的领导地位,成为寻乌最恶劣的反动首领。这次红军到寻乌,他才率领警察队(靖卫团[14])逃往项山。

    (6)屠坊

    只有三个案,摆在街边,没有屠店。三个案是刘奀二、陈老二、刘世渭。刘奀二从前有百把元本,现在了了(了了即没有了)。陈老二、刘世渭也完全没有本钱,因为买猪不必要现钱,猪杀了后收了钱再付猪价,有信用便行。平均每天杀两个猪,每猪一百斤,每年杀猪七万二千斤。拿现时说,买猪进来每斤二毛半,卖肉出去每斤二毛八,每斤赚三分,全年可赚二千一百六十元,是个不恶的生意。但要出很多的屠宰税,从前三家每月出税百元,每年一千二百元。近因生意较淡,只出一千元,每家也要出三百多元。因为三家包缴屠宰税,所以三家人以外什么人也不能杀猪卖,除非自己吃便罢。红军入城后,由三案增加到七八案,销路大增。税又不要,赚了一个就是一个,屠户人人欢喜。肉价,红军未来前每斤三毛二,现在每斤二毛八。

    (7)酒

    陈贵和、高元利、元利栈、周裕昌、刘双盛、凌文盛、彭同孚这七家是较大的酒店,范广昌、邝洪盛、骆得利是小酒店。周裕昌(吉安人)、高元利(吉安人)、刘双盛(本地人)、陈贵和四家是最大的,本钱都不出百元。凌文盛(本地人)、元利栈(吉安人)、彭同孚每家不过四五十元。以上七家都是卖糯米做的甜酒,叫做水酒,因为色黄,也叫黄酒。这是农民和城市贫民一般喜欢喝的,因它味醇,也吃不坏人,又较便宜的原故。分为“双酒”、“单酒”(只城里这样称呼,乡下不说双单而说“好”“淡”),双酒酒娘多。卖酒以壶算不以斤算。双酒十八个铜板一壶,是黄酒中最好的,普通人家请客才吃;但也有自己一日三餐吃的,那些酒鬼们每餐喝一点,他就不吃饭也做得。单酒十个铜板一壶,口渴了,贫民买了当茶吃。双酒生意比单酒大。范广昌、邝洪盛、骆得利三家均本城人,本钱都不过十把块钱,卖的都是白酒。还有周裕昌卖的也有白酒。这种酒用黏米做,味较黄酒烈,出卖不讲壶,零卖两个铜板一杯,趸卖一毛六分一斤。白酒生意比黄酒少,黄酒约九成,白酒约一成。不论黄白,凡属做酒生意,他的目的并不全在酒,拿了酒糟供猪(喂猪),是他更重要的目的。自己的猪吃不完,拿了发卖,两个铜板一小碗。黄酒店最好的时节(三月至八月口渴时节)每店每天能卖五块钱,平常时节(九月至二月)每天能卖两块钱。黄酒店每家每年可做一千零二十元生意,七家共计七千多块钱生意。白酒店热季半年,每天每家收一块钱,凉季半年,每天只得五毛子,每家全年二百七十元,四家共只有一千元上下。

    酒税是非出不可的。看生意大小,大酒店每月约四毛,小酒店每月二毛,一毛五的也有。

    (8)水货

    水货店里的东西多得很呀,“山珍海错”就是它们的标语。水货商人的荣枯得失,亦是颇饶兴味的。下面先举出各样的品类,次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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