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1]
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1]
(一九四四年六月五日)
一、不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不能驱逐日寇出中国。不争取在日寇压迫下的千百万劳动群众与市民群众,瓦解伪军伪组织,并准备武装起义,不能配合军队与农村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过去人们以为从大城市与交通要道驱逐日寇的任务,似乎只有国民党才能胜任;现在必须改变此种观点,认为有些只有依靠我党才能胜任,有些主要依靠我党才能胜任,依靠国民党是无望的。国民党已腐化达于极点,河南数十万国民党军队不战而溃或一触即溃,就是明证。仅在没有我党强大军队与强大根据地的地方,我党才不能负此责任。
二、因此,各局各委必须把城市工作与根据地工作作为自己同等重要的两大任务,而负起准备夺取所属一切大、中、小城市与交通要道的责任来。日寇现在为着救死而正在向中国正面战场大举进攻,日寇正在没落过程中。西方反希特勒斗争不久可望获胜,太平洋反攻日寇今后必更开展。这一切给予我党以良好条件,一方面发展与巩固根据地,依据现有基础,建设比现在强大得多的军队与地方工作;又方面,争取城市及交通要道的千百万群众,瓦解与争取伪军伪警,准备武装起义,以俟时机成熟,就可使二者相互配合,里应外合地进攻日寇,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里应外合的思想,是我党从大城市驱逐敌人的根本思想。
三、各局各委必须把争取敌占一切大、中、小城市与交通要道及准备群众武装起义这种工作,提到极重要地位,改变过去不注重或不大注重城市工作与交通要道工作的观点,唤起全党注重此项工作,认真地与细心地总结经验,研究办法,组织机关,配备干部,进行工作,以期在今年下半年及明年上半年,就能收到显著成绩,准备配合世界大事变,在时机成熟时,夺取在有我强大军队与强大根据地附近的一切敌占城市与交通要道。
四、要实现这个伟大任务,必须解决下列诸项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思想。要进行教育,使广大干部完全了解由我党领导里应外合地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以便最后驱逐日寇的可能性、必要性与重要性,没有此种思想教育,是不能动员全党行动的。又要使干部了解:在目前去进行城市与交通要道的工作,比过去有完全新的目标。在以前进行这种工作,只是为了保存组织,渡过黑暗,或是为了获取情报与购买物资。现在则是为了争取千百万群众,争取伪军伪警,准备武装起义,夺取城市与交通要道。一切努力与工作都是为了这个目标,并服从这个目标。又要使干部了解:在目前为了这样的目标去进行城市与交通要道的工作,是切合时宜的。因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与中国抗战均已确切接近完全胜利,国民党的极端腐败与我党我军在广大敌后战场的胜利坚持,全国人民对国民党更加失望,而对我党我军则寄以无限希望,敌占区广大群众的革命热潮,今后必然有极迅速的高涨,目前去进行这一工作,比以前有更宽广的社会条件与群众条件。因此,在以前曾经正确地不提出准备武装起义夺取大城市的任务,而在现在就必须提出。现在如果不提出,则我们将要犯一个大错误,在将来反攻时逼使我们在没有准备或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去进行争夺大城市与交通要道的斗争,使我军将来进攻城市时没有充分与必要的内应,以及在夺取城市后不能迅速发动群众建立城市的革命秩序与掌管城市。又要使干部了解:为着夺取城市与交通要道的武装起义的准备工作,是一种长期艰苦而伟大的准备工作。由于中国特殊条件,城市武装起义常常只有在响应城外进攻军队的条件下,即在里应外合条件下,才有胜利可能(例如一九二七年上海起义),而没有城外军事行动配合的单独城市起义,是很难胜利的。因此在准备城市武装起义工作中,应该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