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1]
对急躁病,反对轻率地举行武装起义,反对在没有城外我军配合条件下,单独地或者过早地发动起义。必须要有长时间和极端复杂忍耐的工作,决不是粗枝大叶与急躁的工作所能济事。又要使干部了解:我们进行城市工作的方针和一般策略是无法秘密的,是应该向全党传达的。但是在城市与一切敌占区的具体工作计划及具体组织工作,则应完全秘密,应在党内进行关于秘密工作的教育,每个党员及干部,只应知道他们所必须知道的事,不应知道他们所能够知道的事。
第二,关于计划与组织。各局各委应依据自己所属地区内一切大、中、小城市及铁路、公路与伪军伪警的具体情况,拟定一个大体计划,例如如何分工负责,如何组织机关,如何配备干部与训练干部等。应该以每一个城市(大的、中等的和小的),每一段铁路、公路,每一个伪军部队与伪警组织为工作对象,都组织一个有能力的工作委员会去进行工作。大城市与大部队还可组织几个委员会,分头分区去工作。此种委员会不作根据地工作,专门负责组织与指导各该城市要道与伪军中的工作。此种委员会目前可设在根据地内或游击区内,如有安全条件,则设在城内。各局各区党委,对所属大城市、中等城市及重要铁路,应委托在自己直接指导下的工作委员会去工作,各敌占县城及小城市,则在各地委或县委指导下组织委员会去工作。对于经常调动的伪军中的每一个军或师,应在适当党委指导下成立一个委员会去工作。但是同时,这种工作还应动员全党全军一切组织,多头地与分路地去进行,从支部到中央局各级组织,只要它对城市与交通要道及伪军伪警有办法去进行工作者,均应直接派人去工作,暂时不必统一,关系亦不必交代。如各种关系在工作中群众中碰头时,则应彼此关照协助,不应彼此争夺和抱怨。这种工作应由各级党委负责领导。但为管理方便起见,在各局及区党委之下,可成立城市工作部门。这种部门除指导和组织城市与交通要道秘密工作外,还应指导敌区城市与交通要道附近的小型便衣游击队,借此给城市工作以便利。这种部门应驻在根据地比较隐蔽的地方,不要与根据地党、政、军混在一块。
第三,关于工作方向。由于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反对民族敌人,大局有利于我,城市与要道周围或其不远地方又有我党强大军队与根据地,这种工作将有极大开展的客观条件。在敌占城市与交通要道的人民中,除开极少数死心汉奸与顽固反共分子外,大多数人是能够参加或同情各种各样抗日工作的。因此,我们在城市与交通要道的一切群众中、各界人民中,都要进行广泛而妥善的工作。在伪军伪警中,在工人苦力中,在伪政界、伪经济界、伪文化界中,以及在青年学生、儿童、妇女中,甚至各种秘密结社与流氓组织中,都要去进行工作。但应将主要注意力放在争取数十万伪军伪警和争取数百万工人苦力的工作上,因为他们是武装起义的决定力量,而这点正是各地以前所注意不够的。我们在工人苦力中的活动与组织,应与上层统一战线的活动分开进行。而上层活动一般应是为了掩护与协助下层群众中的活动。我们的活动不应与国民党组织发生任何关系,我们应在群众中揭破国民党人的反动腐败无能和只顾少数人利益、不顾民族利益,肃清大城市群众中对国民党的任何幻想。过去我们在大城市为情报及经济工作而建立的组织与关系,仍应进行情报与经济工作,只在可能情况下去进行一些上层活动与群众工作。为了广泛造成根据地同城市(特别大城市)和要道的交通联系,并为准备夺取城市和要道的军事出发地,应在城市四周与要道两侧的人民中进行充分的工作,根据地游击战争应采取各种妥善办法向城市四周与要道两侧逐渐逼近,在那里建立隐蔽的游击区,以利城市与要道工作的进行。同时,要动员城市与要道中的大批工人与革命知识分子出城出路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