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述要
。一法不立,则无所谓是。一法不舍,则无所不是。以无所不是故,是以六根六尘四大陀罗尼门,乃至一切法,无不是圆觉实性所显现。
由于以上的道理,故知觉性遍满清净不动,六根六尘四大,乃至八万四千陀罗尼门,一皆遍满法界清净不动。因为根尘识四大陀罗尼门乃至一切法,皆无性故。既然一切法无性,是故不碍一一法,各各遍满法界。
是故一尘无性,不碍遍满十方。十方无性,不碍在一微尘。以无性故,一尘遍十方而不大,十方在一尘而不小。
所以经文云,觉性遍满清净不动,圆无际故,六根六尘四大,陀罗尼门,遍满法界。
善男子。由彼妙觉性遍满故。根性尘性无坏无杂。根尘无坏故如是乃至陀罗尼门无坏无杂。如百千灯光照一室。其光遍满无坏无杂。
先作法说,后作譬说。由彼妙觉性,无性遍满故,根尘等,亦无性遍满。如是乃至陀罗尼门无性遍满。既然遍满以无性故,无性则不可坏不可杂。何以故?因为无性即一真法界性故。
以下譬说。譬如一室千灯,其光互映,互摄互入。其光融合为一,而不碍千灯并照。是知一室千灯,其光似一,而实是千光。何以知之?因为若灭掉五百灯光,或灭掉一部份灯光,室内灯光必暗。故知千光成一光,一光即千光。一一光不坏而成一光,虽成一光,而一一光不杂。
故一室千灯,其光圆满无碍。一灯光入一灯光,一灯光入一切灯光,一切灯光入一灯光,一切灯光入一切灯光。此入彼时,即是彼摄此。一入一切时,即是一切摄一。一切入一时,即是一摄一切。一切入一切时,即是一切摄一切。如是无性为性,各各遍融,互摄互入,重重无尽。一一灯光,遍融无碍,无坏无杂。
一切法亦复如是。无性遍融,无坏无杂,所以根尘四大,乃至陀罗尼门,无坏无杂。
善男子。觉成就故。当知菩萨。不与法缚。不求法脱。不厌生死不爱涅槃。不敬持戒。不憎毁禁。不重久习。不轻初学。何以故一切觉故。
觉成就者,权实智究竟,如实知一切法依他起无自性,证入我法二空之圆成实性也。所以圆觉成就,则如实知一切法幻化虚妄,无有自性。
于是知缚与解依他无性,如幻如化。是故不与法缚,不求法解。诸法尚无,云何有法缚法解?若谓有缚有解者,颠倒见也。
不厌生死,不爱涅槃。
生死涅槃,皆如幻无性。生死涅槃尚不可得,厌生死爱涅槃,岂非颠倒?
不敬持戒,不憎毁禁。
持戒毁禁,皆本无性。若能证得无性,戒体自然清净具足。故自性清净心,本来如此,虽修治而不净,虽处垢亦不染。若一味住著于持戒,分别于毁禁,皆是法缚也。
不重久习,不轻初学。
久习初学,皆如幻事。若证得圆觉,便知一切无性。一切法尚且无性不可得,焉有久习初学可得?当知有所得心,皆是虚妄。故诸佛菩萨,随情现假,度化众生。所谓建水月道场,修如幻佛事。所以不重久习,不轻初学。何以故?一切觉故。
譬如眼光晓了前境。其光圆满得无憎爱。何以故光体无二无憎爱故。
五识晓了前境,均无憎爱。五识晓了前境者,眼了色,耳了声,鼻了香,舌了味,身了触。今唯言眼光晓了前境者,略其余也。
眼光晓了前境,只管见尘,并无憎爱之心。憎爱之心,起于第六识。五识晓了前境,必有一分意识。此一分意识第一刹那,名率尔堕心。率尔堕心,犹不起憎爱。第二刹那以后,便有寻求、决定、染净、憎爱了。
眼光晓了前境,无分别寻求故,所以其光圆满,得无憎爱。
何以故?光体无二无憎爱故。
光体无二者,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