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曾国藩的“清”与“浊”
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曾国藩同治七年底进京,一路路费和生活费,在京中送礼所用,再加上带到直隶总督府的两千两零花钱,全系“小金库”中的钱,或者说是公款,并没有动用自己的“养廉银”。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同治三年他送乡试主考的钱,以及同治九年送给“小钦差”的“程仪”,也应该出自这里。
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同信之中,他交代曾纪泽说:
八月二十六日,赵烈文又巡视了曾国荃的大营。他对比江南大营与湘军营地,得出结论说:
同治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尔等进京,可至雨亭处取养廉数千金作为途费。”可见,曾国藩家人进京的路费是动用养廉,而不是小金库的钱。
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判断曾国藩是怎么区别“陋规”与“养廉”的用途的。“因公”而产生的官场应酬,出自“小金库”。自己家人的生活日用,以及自己馈赠亲朋好友的钱,则出自养廉。方宗诚的总结大抵合乎事实:
其下余若干(尔临北上时查明确数)姑存台中,将来如实窘迫,亦可取用。否则于XXX散去可也(凡散财最忌有名)。
座间,闻人得别敬,心为之动。昨夜梦人得利,甚觉艳羡。醒后痛自惩责。谓好利之心形诸梦寐,何以卑鄙若此,真可谓下流矣!
直督养廉银壹万五千两,盐院入款银近二万两,其名目尚不如两江缉私经费之正大。而刘印渠号为清正,亦曾取用。
对于曾国藩“三不”的要求,曾国潢是这样回复的:
当然是借来的。曾国藩成为京官,直接效益也就是工资十分有限,但“边际效应”却相当大。一个人一旦入仕,就成了一支极具投资价值的潜力股。新科进士翰林公,前途实在不可限量。混得最不济也是个知县,混得好的,部堂总督大学士,也都在意料之中。所以捷报传出,前来攀附者立刻络绎不绝。在曾国藩点翰林之前,曾家尽力巴结,也没认识几个衙门里的胥吏。点了翰林之后,湘乡县令马上坐着八抬大轿,前来曾家拜访,和曾国藩称兄道弟,把手言欢。曾麟书被知府和知县尊称为“老太爷”,内心得意非常。
不失信,不自是者,老兄或可稍不挂念。惟不贪财一语,有点靠不住。
在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的信中,曾国藩对纪泽说:
<er">第三节 不要钱的大帅
对于自己身后的打算,曾国藩早有打算。他说,存在江宁布政使衙门的一万多两养廉银,“余罢官后或取作终老之资,已极丰裕矣”。
内帘十二人共五百一十三两。
第三项较大的花销是买衣服。
……胸中无学手无钱,平生意气自许颇,谁知傲奴乃过我!
这样一支军队,谈什么战斗力呢?
二是他寄回家中六百两银子,用于还家中所欠。同时,又拿出四百两赠送族戚。
至于养廉,则没有什么结余。在任总督的前几年,曾府内人口较少,每年花不掉的养廉银,曾国藩往往以之济助亲友,甚至素不相识之人,不做储蓄。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曾国藩身后没什么积蓄了。
但到道光二十八年,曾家经济却出现彻底翻身之面貌。
在个人生活上,只有一项,曾国藩比较舍得花钱,那就是买书。在给曾纪泽的信中,接“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的下一句是“惟书籍尚思买耳”。
因为“曾四老爷”朋友多,能办事,所以在地方上一呼百应,甚至有人请他入干股。十一月二十日信中说:朱岗轩“信死了曾四老爷”。“前四月在他(朱某)家吃酒,求弟合伙开当铺。”“昨夜又遣其脉侄婿刘四来,送官燕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