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1966年:造反与浩劫
、机关、学校、团体,非经当地主管部门许可,一律不准到集市和农村社队自行采购物品。”这两条规定基本上把农村的商品自由流通确定为非法活动。同年10月,江西省采取极端措施,将全省的合作商店和有整小商小贩全部解散,在5.3万名商店职员中,有三分之二被下放到农村劳动或劝退回家,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的认可,不久便在其他省份效仿推广。
1970年初,中共中央再发《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和《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重申“除了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和有征商贩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从事商业活动”、“除了经当地主管部门许可之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到集市和农村社队自行采购物品。”据统计,1970年2月到11月,全国逮捕了“反革命分子”28.48万人,其中不少是因为从事了当时政策禁止的经济活动。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从1966年到1970年的五年中,全国个体商贩人数从156万人减少为96万人,而且经营规模变得越来越微不足道。
全面排斥私人生产和市场流通的政策严重打击了农村经济和个体经济,在1967年到1969年的三年中,农业总产值增长率分别为1.6%、-2.5%、1.1%,三年总增长几乎为零。1969年与1966年相比,按人口平均的主要农产品产量,粮食下降了8.9%,棉花下降了18.8%。1971年1月,轻工业部在《关于当前手工业几个问题的意见》中披露,在全国的手工业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约占10%,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工厂约占30%,合作社约占60%,个体手工业的份额已经可以忽略不计。
京沪乱象、全国武斗、鞍钢被搞乱、陈祖涛和荣毅仁被打倒、全面限制市场流通,林林种种这一切,都是国民经济彻底紊乱的标志性景观。
自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在过去十多年里主管全国经济的中央及部委领导,除了总理周恩来之外,几乎全部被打倒或靠边站。其中,刘少奇被“永远开除出党”,1969年11月12日冤死于开封,邓小平和陈云被下放江西劳动,薄一波和谷牧成了“叛徒”、“三反分子”,贾拓夫(经委副主任、轻工业部部长)被迫害致死。1968年2月2日,周恩来在接见群众代表时无奈地披露,国务院系统的42个单位中,还能开展工作的部长级干部只有90人,占总数280人的32%,其中第一把手(部长、主任)只剩下3个人。胡鞍钢在《中国政治经济史论》中引用相关资料称,到1968年9月,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有60多人被定性为“敌我矛盾”,中共八届中央委员会成员190余人中,有88人被指认为“叛徒”、“特务”和“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占总数的46%。因被斗倒的人实在太多,以至于按照《党章》的规定,已无法召开一次中央委员会全会。
由于造反派的全面夺权,让那套从上而下的计划经济指挥体系彻底瘫痪,大量干部“靠边站”,经济管理和统计部门被砸烂,各地的年报迟迟不能报齐。在局面最混乱的1967年和1968年,根本无法制订全年度的全国经济计划,1968年也成为建国以来惟一没有国民经济计划的一年。
宏观经济持续恶化的轨迹非常明显。1967年,工农业总产值比上一年下降近10%,1968年又下降4.2%。主要的工农业产品产量,除了粮棉大体持平外,其余都是连续两年减产。国家的财政总收入,1967年同比减少25%,1968年又少了13.9%。如果以1953年到1965年十三年工农业总产值的平均实际增长速度7.9%计算,1967年和1968年的总产值应该达到5220亿元,而实际上这两年只有4119.8亿元,也就是说,损失值约为1100亿元。